河套建港深創科園

香港創新及科技發展將邁入新征程,香港特區政府與深圳市政府昨日簽署《關於港深推進落馬洲河套地區共同發展的合作備忘錄》,雙方將共同發展河套區87公頃土地,成立「港深創新及科技園」,期望可吸引高端研發機構、高等教育、創新科研機構等進駐,藉聯繫國內外頂尖企業研發機構和高等院校建立科研合作基地,與世界各地優質的研究人才交流和合作。是次「港深創新及科技園」的另一亮點,就是解決已討論20年的業權問題,令有關土地可得以善用。

「港深創新及科技園」面積約是現時香港科學園的四倍,是香港歷來最大的創科平台,將建立重點創科研究合作基地。根據《合作備忘錄》,港深雙方將會遵循「一國兩制」方針、遵守香港基本法,同意在實現港深兩地優勢互補的前提下,共同發展河套地區為「港深創新及科技園」。特區政府未來則會負責河套地區的基礎設施建設,並由香港科技園公司成立附屬公司,負責園區上蓋建設及營運(見另稿)。

討論20年業權問題獲解決

港深雙方同意在「港深創新及科技園」內建設相關及輔助設施,包括建立「綜合性高端培訓平台 」,向全球頂尖高等院校徵求辦學建議。

在非牟利的基礎上,在園內開辦分校或新的院校,集中提供與高新科技有關的研究院及專業培訓課程培訓人才,與園內的設施產生協同及聚集效應;及相關的文化創意、商業、社區和其他配套設施 。

除了大力發展,是次「港深創新及科技園」的另一標誌意義,就是解決港深政府討論20年的業權問題。落馬洲河套區原位處深圳境內,但在1997年深圳河治理工程將河道拉直後,河套區便落入深圳河以南的香港境內。港深雙方一直就土地業權進行磋商,並曾於2007年時達成協議,由兩地官員組成聯合專責小組,以「共同開發、共享成果」原則合作發展河套區。

基建開發費用由港府支付

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昨日表示,雙方已就土地業權和共同開發機制達成共識,深圳已確認河套區的業權屬於港府。因此,在開發機制方面,特區政府將負責河套地區的基礎設施建設,當中包括土地平整和基建設施,以及河套地區以外並同時為應付河套地區發展及其周邊地區所需要提供的基建配套設施。 有關基建開發費用將由特區政府支付。土地平整後,該幅土地將交予香港科技園公司,再由香港科技園公司與特區政府商討發展創科園的財政安排。

林鄭月娥並指,特區政府會為雙方認可的深方人員提供進入河套區的便利出入境安排,例如類似APEC商務卡,令他們通關時可更方便。

至於聯合執行及解決爭議機制,由港深雙方相關部門和人員組成「河套區港深創新及科技園發展聯合專責小組」,將會負責對發展河套地區的重大事項進行研究和協商。由香港科技園公司成立的附屬公司,則須定期就「港深創新及科技園」的發展事宜向 「聯合專責小組」作匯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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