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過800名加州沃爾瑪(Wal-Mart)卡車司機控告東家欠薪案23日達成判決,舊金山聯邦陪審團七名陪審員判定沃爾瑪故意不付司機檢查與清洗卡車工錢,司機休息期間未付加州基本工資,合計應賠償超過5400萬元,聯邦法官將另定更多賠償與罰款,預計賠償總額可能超過1億5000萬元。沃爾瑪律師表示,法官錯誤指示導致陪審團誤判,上訴可能性甚高。
這些司機控告沃爾瑪從2005年10月至2015年10月欠薪7200萬元,其中主要是司機過夜休息10小時期間公司只給42元,違反加州基本工資法。此外他們還有很多其他投訴,包括每次開車前後對卡車檢查與清洗,公司完全不付工資。
沃爾瑪發言人哈格羅夫(Randy Hargrove)在聲明說,公司自認完全遵守加州法律付酬給卡車司機,而且經常超過加州法律要求。他說,沃爾瑪司機酬勞在業界首屈一指,年薪約8萬元至10萬元以上。
雙方產生爭議關鍵是沃爾瑪根據哩程數而非小時付司機酬勞。沃爾瑪認為,司機的任務就是開車,其中包括相關的動作,公司不可能每個動作都另外付錢,像檢查與清洗卡車通常幾分鐘即可完成。
沃爾瑪律師艾道曼(Scott Edelman)告訴陪審團,就像你向麵包店訂蛋糕。你付麵包店20元,並非只付他們烤蛋糕若干時間,實際也包括他們買雞蛋,並把蛋糕放進烤箱,烤完後清洗盤子等動作,這與雇人開車是同樣道理。
至於司機過夜休息期間,沃爾瑪的立場是司機可以自由活動。艾道曼說,司機在這段期間可以去看電影或上健身房,公司並不過問,因此他們並未在工作,公司付他們42元作為額外福利,並非工資。然而司機們說,休息期間他們必須守住卡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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