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8月8日,湘雅三院的一封联名举报信引发舆论高度关注。这封名为《关于呼吸科孟婕若干问题的反映》的举报信洋洋五页,署名为“所有关心呼吸科发展的医务工作人员”,共有九人签名。在举报信里,医务人员历数了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主任孟婕的种种劣迹,呼吁医院免除其主任职务,严查举报信中的多项问题。
从信件内容来看,医务人员指控了孟婕的九大问题。其中最为重磅的是指控孟婕“放任”无手术操作资质的学生邹某单独进行支气管镜检查,导致三个月内发生2例患者死亡事件,事发后孟婕伪造医疗文书,要求其他医生签字担责。
8月10日,湖南省卫健委与中南大学联合发布官方通报,表示高度重视这次举报,并已成立联合调查组,对举报信中反映问题逐一核实。目前根据媒体报道,湘雅三院院长江泓表示初步调查结果已出,但还需核查之后再行发布。而回顾这起风波,不少疑点都亟须联合调查组予以解答。
其一,外界首先关心的就是两起死亡事件。孟婕是否事前放任无资质的学生去做检查,事后又私定事故责任、找人代人受过?两起事故是否真的如此轻易“私了”而未经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举报信指控,2022年5月27日与8月29日的两起医疗安全事件都因支气管镜检查操作不当导致患者死亡,事后孟婕以“私了赔偿”或“诿过他人”的方式过关。两起死亡安全事件均被指控“草草结案”,只是做了死亡鉴定而并没有走医疗事故鉴定程序,事故责任分配也由孟婕一人做主决定。
2002年9月1日起施行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三条规定:设区的市级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级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专家鉴定组进行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医疗事故争议的再次鉴定工作。第二十条也规定:“与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鉴定的”专家库成员应当回避。
而如果举报信指控属实,孟婕还要求其他医生承担责任、伪造医疗文书的话,那么她的问题就不止是不遵守手术分级管理制度与死亡病例讨论制度,而是罔顾医疗质量与治疗安全,已经涉嫌医疗事故罪。
不过,举报信的指控仍然只是一面之词,存在一些值得追问的要点:一个不具备手术资质的试用期医生竟可以独立给患者做支气管镜检查、肺泡灌洗术与支气管镜肺活检术,以何种证据确定是事实的?孟婕到底有没有在场观看或指导?举报信指控有三名医生先后为这两起安全事故签字担责,甚至孟婕曾以年度考核为要挟,如果属实,那么为何医生会答应如此无理的要求?伪造医疗文书的具体证据又是什么?
因此,举报信中所指控的这两起医疗安全事件乃是重中之重,联合调查组理应彻查这一指控的真相,还原事件全貌,确认到底有无发生医疗事故,若确有发生,原因是什么,责任人又是谁,以及孟婕到底在其中起了什么样的作用。
其二,举报信中提到的孟婕其他八大问题,应该有具体证据与事实支撑。
《全国医院工作条例》明确规定,医院的科室实行科主任负责制。科主任集职、责、权于一身,总揽全科的行政与业务工作,掌握人事、财务、经营、管理诸项大权。举报信中指控孟婕的“私设小金库”“拉帮结派”“任人唯亲”“职场霸凌”“弄虚作假”“管理不善”“嚣张跋扈”“品格恶劣”这八大问题,其实完全可以归并简化为对孟婕在行使人事权/财权、制定薪酬制度/奖惩制度的全面质疑。
平心而论,科主任负责制的初衷是给予主任更大的独立性,赋予他们全面的领导权,尊重他们在人事、财务、经营、管理、医疗业务上的专业地位,融专业技术与行政管理于一体,更好地做好科室建设、服务患者。举报信中形容词性质的指控,关键要看有无事实支撑。有事实支撑,那就是对品格的客观评价。但如果没有坚强的逻辑、事实与证据支撑的话,就是人身攻击。
公开资料显示,孟婕曾任湘雅医院呼吸科副主任,拥有二十多年的临床、科研、教学工作经验,2020年调任湘雅三院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主任,属于某种形式的“空降”。
从举报信反映的情况来看,宛如“宫斗”的科室复杂关系,可能既是她空降的原因,也是她空降以后面临的局面。因此,联合调查组有必要细致深入地调查,举报信中对孟婕的指控是否有或有哪些确实涉嫌违法违规甚至是犯罪行为,是否有或有哪些只是科室主任正常履职却因为动了既得利益格局而遭遇反噬。总之,如果她是清白的,就应该还她清白;如果她有问题,就客观暴露呈现这些问题。
短短一年时间里,湘雅医院遭遇了多起丑闻的冲击。从“刘翔峰过度医疗”到“莲子壳变肿瘤”,再到此次的“支气管镜检查致死”,诞生于1914年的湘雅医院,百年声誉正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联合调查组应严肃细致深入地调查此事真相,尽早公布调查结果,反思医院管理中的问题,借助此次医疗反腐的东风予以彻底整顿,维护湘雅来之不易的声誉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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