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整頓新重點 強化股權監管

2016年下半年,愈演愈烈的險資舉牌依賴源源不斷的萬能險作為資金池橫掃A股二級市場,擾亂金融秩序,就此引發此輪金融整頓。有監管層官員接受本報訪問時表示,決策層將風險源頭之一歸結為「金融機構放進了不合格的股東」,因此,此輪金融整頓一個不同以往的重點是加強股權監管,監管當局把關引入合格股東,推動公司治理的改善,防止家族化控制金融機構。

防家族化控制 不正當輸送利益

在項俊波擔任保監會主席期間,民營資本大舉進入保險業,保險公司單一股東持股比例上限一度可達51%。而事實上,某些民營保險公司實際控制人的股權,通過各種違約手法達到80-90%或更高,形成了保險公司被家族控制、將保險公司當作「融資平台」,利用信託計劃等各種方式作為通道為相關企業融資、進行不正當利益輸送的現象。項俊波也曾表示,「保險公司淪為大股東的提款機」。

在銀行方面,人民銀行研究局局長徐忠也提出,變相挪用銀行資金用於股權控制的做法、輝山乳業涉事金融機構麻木不仁的風險控制、山東連環債務風險背後互保聯保模式暴露出的內控和監管形式化,不僅反映了出資人缺位導致侵犯出資人權益、內部人控制和內部制衡缺失等嚴重的公司治理缺陷,也透露了內地金融機構監管存在信息披露不足、監管缺失等外部監管問題,更深層次地反映了帶有封建地盤色彩的行業或地方主管模式、並以行政管理代替公司治理的痼疾,與習近平總書記倡導的建立現代國家治理體系方向背道而馳。

對持股動機資金來源加強監管

由此,剛上任一個多月的銀監會主席郭樹清提出,強化金融機構的股權治理,從新設機構的股東、股權開始,對股東持股動機、資金來源等加強監管,金融機構資本金必須是實繳制,不能是認繳制,要是自己錢而不是借來的。嚴禁控股股東不當干預銀行業金融機構正常經營管理,杜絕違法違規代持銀行股份、違規開展關聯交易、利益輸送等現象,抑制產融無序結合。

上市公司三方面完善治理機制

中證監主席劉士余的最新表態,也突出強調上市公司未來須在三個方面着重完善公司治理機制:一是要突出董事會、監事會、管理層的權、利、責,「不能搞壞了一個公司,再換一個公司繼續做董(事)監(事)高(管)」;二是強調加強上市公司黨的建設;三是提高股權關係透明度,「上市公司股權層級不能太複雜,決策鏈條不能太長,否則就會為內幕交易、利益輸送、抽逃資本提供可乘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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