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ber換「新模式」重返台灣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劉怡 綜合報道)叫車服務Uber(優步)昨日宣佈,將採取與當地的租賃車業者合作,再次啟動Uber服務,重回台灣市場。Uber於今年2月10日起停止台灣業務。在昨日舉行的發佈會上,Uber的地區主管表示,Uber回歸後將主要扮演科技平台的角色,從台北地區開始,為乘客提供搭乘服務。

與之前Uber在台灣的運營方式不同。此前,普通民眾即可申請成為Uber司機,並使用其網絡APP叫車系統攬客。現在新的營運模式要求,一般人若想申請成為Uber司機,必須通過專業駕駛考試並加入該平台合作的租車公司。

高達8.3億罰款分文未繳

目前,Uber仍背負台灣交通事務主管部門所開出的高達8.3億元(新台幣,下同)的罰款,至今分文未繳。今年2月,台當局認為Uber登記的營業項目為資訊業,與其從事的汽車運輸業不符,對公司和司機共開出22張總額超過2.3億元的罰單,並勒令其停業。Uber隨後宣佈退出台灣市場。

不過,儘管被允許重返台灣市場,Uber仍然備受各界質疑,台灣的交通主管部門負責人賀陳旦表示,「罰款不繳,『交通部』不歡迎Uber回來。」

台灣的財政主管機關則表示,Uber 已欠稅1.35億元的事實仍存在,回來反而更好追稅。該主管機關還指出,Uber 重返台灣後,未來要如何課稅,還要看它的營業模式;若與租賃業者、車行合作,由Uber提供資訊服務和佣金,則合作的車行、租賃公司、Uber 都要繳稅。

營業模式多國面臨法律問題

事實上,此前Uber的營業模式在很多國家和地區都面臨法律問題,Uber的營運模式在部分地區有非法營運的問題,但有些國家或地區已立法將之合法化,例如美國的加州,及互聯網服務發達的北京及上海。原因在於Uber是將的士行業轉型成社群平台,叫車的客戶透過手機APP,就能與欲兼職司機的Uber用戶和與有閒置車輛的租戶間三者聯絡,一旦交易成功即按比例抽佣金、分成給予回饋等去監管化的金融手法。

這個營運模式被詬病之處主要有兩點,一是Uber是運輸業的一部分,而Uber一直想用別的名目去否定它運輸業的本質,去規避許多糾紛跟責任;再一個就是Uber以共享經濟為由,不公開營收資料,不承擔納稅義務,和同業形成不公平競爭。

但也有對Uber的營運模式持支持態度的觀點,IT業的知名人士李開復就公開表示說,Uber所代表的共享經濟不只是「另一種的士」,而包括了未來出行的趨勢,加上電動車、自動駕駛等、未來交通的創新,如共享無人駕駛自動接送,大部分人不用買車了;大部分車只要載一個人,馬路交通規則都會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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