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闹”为何频发?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是重要原因

2023-07-16 12:00:00

随着航空业的复苏,近期航班越来越密集,“机闹”事件也呈现多发态势。有人以各种理由强迫其他乘客与其换座,有人持经济舱乘机票去霸占商务舱,有人突然情绪失控要求飞机停飞“让自己回家”,不仅给其他乘客出行带来严重影响,也危及航空安防。

就此,7月初民航局部署了“依法整治机闹 维护航空安全秩序”的专项行动,要求坚决遏制“机闹”多发态势,加大整治和惩戒力度,从重从快从严处置“机闹”行为,对于情节严重的,将会依据刑法追究刑事责任。严重影响正常乘机秩序的旅客,还有可能会被列入失信人员名单,在今后购买机票、高铁票时,都会受到一定限制。导致航班延误、对航空公司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的行为人,还要承担民事责任。

相比于其他公共场合,航空安全不是单一层面的安全,而是一种持续的安全。如遇有人吵闹甚至演化为暴力相向,由于飞机空间狭窄,很容易给在场的其他乘客生命安全造成危害。此类事件长时间得不到有效制止,会影响到乘客乃至机组人员的情绪,对后续飞行带来隐患。如果是在万米高空中出现“机闹”,其危害性更甚。

中国针对航空安全,制定了《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等多部法律法规。其中,《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航空器内禁止下列行为:(一)在禁烟区吸烟;(二)抢占座位、行李舱(架);(三)打架、酗酒、寻衅滋事;(四)盗窃、故意损坏或者擅自移动救生物品和设备;(五)危及飞行安全和扰乱航空器内秩序的其他行为。

然而,法律法规俱全,但“机闹”事件频仍,一方面反映出部分乘客法律意识淡漠、无视他人权利及公共安全;另一方面也暴露出之前部分航空公司在治理“机闹”事件时,缺乏有法必依、执法必严意识,导致民航总局不得不采取专项行动,来约束“机闹”现象。

纵观目前各类“机闹”现象,大致可分为三种类型。

第一种是“我弱我有理”。

6月20日,一架从青岛飞往沈阳的航班登机时,一女性旅客因不愿与老太太调换靠窗座位,遭老太太道德绑架和言语侮辱。这位老太太称自己晕机,还患有高血压心脏病,如果旅客不跟她换座位,犯病需旅客负责。

看到女性乘客仍不愿意,老太太勃然大怒,开始对女子进行言语侮辱,一直嚷嚷着“小年轻要学点好”“就该给我让座”,随后,老太太的老伴威胁,下飞机就准备揍女子一顿。对此,江西航空称,当时空乘对双方进行了劝解,并按照相关处置程序,将旅客老太太调换至客舱其他空余座位,将两人分隔开。

在这起事件中,老太太对他人道德绑架,在女乘客表示拒绝后,公然进行言语侮辱,其老伴甚至做出人身威胁,已经涉嫌寻衅滋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二条规定,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遗憾的是,江西航空抱着大事化小的态度,并没有对老太太干扰他人的行为进行更多处理,属于明显失责。

第二种则是“我任性我有理”。

6月19日,在一架从贵州飞往北京的航班上,当飞机进入跑道后,一女子突然站起来要求飞机停下。视频画面显示,女子擅自解开安全带,从座位上站起来大叫,“飞机给我停下来,我不去了,我就要下去!”她还说“不然就拘留(我)吧”。 在场旅客和机组人员反复劝说无效,直至机组人员声称要报警,该女子才选择坐下。

对于这位女子在飞机上大声喧哗并干扰飞行安全的行为,机组人员理应报警,由机场警方对其依法处罚。否则,今天该女子想让飞机停飞就公然喧哗,明天其他人是否也可用“心情不好”“不想飞了”为由,干扰航班飞行?

第三种是“我横我有理”。

5月30日,有网友发布视频称,飞机起飞前,某男子以照顾师傅为由滞留商务舱,并与空乘人员发生争吵。视频显示,一名男子正对着空乘说道:“这个地方没人我都不可以坐,是这意思吗?我得加钱,是这个意思吧!”空乘点头,随即向男子进行解释。该男子突然起身指着空乘,大声吼叫:“你这里没人我坐一下怎么呢?我坐一下照顾我师傅怎么呢?为什么要我走!你有人我就离开。”

该男子手持经济舱的座位票,却要强行占据商务舱座位,且拒不听从客舱管理要求,与机组人员发生冲突。机组人员没有现场移交警方处理,未必能感动当事人,反会被当作软弱可欺,让该男子得寸进尺。

一次机闹事件,就会让整个航班飞行受到严重影响,其他乘客权益受损。一次不被及时处理的机闹事件,则会释放出暗示信号“在飞机上闹事没什么大不了”,会引来更多人效仿。对于机闹事件,世界各国都是从严处理。美国将不服从机组人员管理的行为定为联邦犯罪,最高可判处20年有期徒刑,美国机组人员甚至配备了软手铐用于处理机闹。英国机闹则面临2年刑期,并且罚款无上限。加拿大对机闹乘客处以最高10万美元罚款及5年以下监禁。

相比之下,我国对于机闹的处理力度仍有待完善,机组人员尤其是安全员,应第一时间对机闹事件果断处理,该报警的报警,而机场公安机关则要将已有法律用足用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第二百条规定: 违反本法规定,尚不够刑事处罚,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 对飞行中的航空器上的人员使用暴力,危及飞行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航空公司和机场警方如能对每一起机闹事件,都依法问责、绝不轻纵,就能很大程度上打消某些人“我弱我有理”“我任性我有理”“我横我有理”的心态,学会尊重其他乘客、敬畏法律之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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