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資料顯示,加州政府在「照顧」13 萬名囚犯的開銷極高,平均每名囚犯一年要花費75,560 元,在全美排名第一,紐約監獄成本為69,000 元排名第二,創紀錄的操作費用較入讀哈佛大學一年學雜費加上住宿費還要高出2,000 元。
自2015 年來,加州每名囚犯的成本已上漲近1 萬元。即使監獄因過度擁擠而釋放不少囚犯,州長布朗在7 月1 日開始的財政支出計劃中,撥款創紀錄的114 億元用於監獄懲教部門,是2015 年以來,令加州每名囚犯的成本已上漲近1 萬元。加上法院下令當局要減低監獄的擁擠程度,政府將計劃在4 年內減少11,500 名囚犯,不幸的是,囚犯人數減少,但獄警和醫療人員工資、福利皆增加,囚犯的開銷自2005 年以來費用便翻了一倍。編列預算大增,造成單位成本自然提升至不合理的程度。
左傾立場的「加州預算暨政策中心」執行長克里斯•霍內(Chris Hoene)表示,現在加州囚犯較少,但費用並未下降。舉例來說,在懲教部門每2 名囚犯便有一名雇員,而1994 年,每4 名囚犯才有一名雇員。因此,即使監獄人口下降,成本繼續上升。共和黨籍州參議員尼爾森(Jim Nielsen)表示,改革者虛假的承諾這些改變,令監獄獲利,但相反的,犯罪率的上升,會導致更多囚犯湧入監獄,使監獄成本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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