啟德體育園 撥款過首關

立法會工務小組委員會昨日表決啟德體育園近319億元的撥款申請,結果在18票贊成、17票反對、無人棄權的情況下,獲得通過。項目稍後將交由立法會財務委員會審議。政府認為,如果能接到足夠標書,代表有足夠競爭,有信心項目可在319億元的預算內完成。(相關新聞刊A17版「網議政事」)

工務小組委員會昨晨開會,第五度審議啟德體育園項目318.98億元的撥款申請。民政事務局常任秘書長馮程淑儀在會議開始時,先回應議員在上次會議中提出有關採取「提案誘因」方式招標的疑問。

提案誘因1.8億鼓勵投標

根據政府建議,啟德體育園將由承建商負責設計、興建及營運,但會首次在工務工程項目引入提案誘因,即預留1.8億元鼓勵及吸引承建商投標,容許最多3名落標承建商取回一半投標費用,上限6,000萬元,但此舉被議員質疑容易造成利益輸送,認為應用回傳統的招標方式。

馮程淑儀解釋,若投標者知道他們在採用傳統方式招標失敗後,就會用提案誘因方式,投標者會因知道他們的後着,都不會在第一輪入標,這樣只會浪費時間及令體育園造價飆升,故決定維持提案誘因的做法。

她表明,對封頂相當有信心,因若有足夠標書,即代表有足夠競爭,項目應可在319億元的預算內完成。她指假如採用政府營運場地的方式,便只能按政府採購政策及規則,如此營運商業及大型設施會不夠靈活,首兩年將出現虧損。

她又指,政府會進一步檢視提高履約保證金的空間,減低承建商違約機會,但需要與顧問再作計算,確保令項目保持吸引力,並會在財委會審批前提交有關建議。

反對派阻撓未能得逞

反對派在會上提出11項臨時動議,包括社民連梁國雄動議延遲興建體育園一年並諮詢市民、不准啟德房地產商競投體育園項目、研究體育園內設置免費健身室,以及長者享有優先使用權等。劉小麗則提出要求重新諮詢規劃等動議。公民黨郭家麒要求設立機制令總承建商要回應體育界意見、設立績效監察機制。工黨張超雄則要求設立成效指標,確保體育園惠及殘障人士等。不過所有動議均被否決。

最後會議表決是否支持撥款,結果在18票贊成、17票反對下,撥款申請獲得通過。反對票均來自在席的反對派議員。項目稍後將交由財委會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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