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多餐館業人士喜歡出「現金糧」,即將部份工資以現金支付,目的是要減少稅款 — 不單是雇主要為員工付出的社會安全稅、失業保險稅和因工受傷保費等,員工也減少要保稅的收入,表面是一家便宜兩家著,其實是個極不聰明的做法。
第一個問題,是隱瞞收入和逃稅乃屬不合法的行為。故意漏報收入是犯法行為,一旦被被發覺便可能會被起訴。
其次,少報收入讓您和雇主減少社會安全稅,但將來退休金也相應減少。此外,當您要購買房子,申請貸款時候收入太少,貸款金額也減少。當然,萬一您要申請失業金或傷殘賠償,由於您的收入少報了,得到的金額也會減少。
出「現金糧」對餐館老板亦不利,我識得一位餐館老板,一向出「現金糧」給伙計,怎料伙計與他有爭執,一氣之下辭職不幹,還向政府告發老板出「現金糧」去瞞稅,結果老板被起訴,單是律師費已花了幾萬元,差點還要坐牢,結果幸好只是罰款了事。
因此,我勸各位老板和員工,寧可按稅法辦事,不要冒險出「現金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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