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金進出美國常識(二)

從國外將自己的資金匯入美國給自己,完全沒有稅要付,也不用申報 。

外國人可以送任何金額的資金給你,你都沒有稅要付,送資金給你的外國人也沒有稅要付。假如禮物價值是十萬元或以上,便要用3520稅表申報,但沒有任何稅金要付,只是通知政府而已。

一萬元要申報這個規則,只適用於現金交易或攜帶現金出入美國境﹕以下這些情況由銀行或商業機構申報(你不用申報)﹕從銀行提取一萬元或以上現金、將一萬元或以上現金存入銀行、用一萬元或以上現金購物(如汽車)。以下這個情況是由你自己向海關申報﹕攜帶一萬元或以上現金進入或離開美國。(現金包括旅行支票)

由外國銀行電匯到美國,不論金額多高,由於不是現金交易,完全沒有申報的需要,故不必分為多個電匯,因為不論任何金額都完全合法。

新移民帶多少資金進美國都沒有限制,也沒有申報的要求,除非是攜帶一萬元或以上現金進入美國,假如用銀行電匯的話,不論何時匯入和不論金額多少都沒有稅要付,也沒有申報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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