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陽花」案10被告判「無罪」

據中央社報道,「太陽花運動」之「323攻佔『行政院』」案,台北地方法院昨日審結並宣判。黑色島國青年陣線(簡稱「黑島青陣」)總召集人魏揚等10人,被控涉犯煽惑他人等罪,均無罪,全案可上訴。有關妨害公務部分,法官則輕判許順治等11人3至5月。

對法院的審判結果,魏揚表示,當時運動者有些無罪,有些則3到5月不等,「我們要求應該全體無罪」。時任「行政院副秘書長」蕭家淇表示,很久沒關注了,對於判決沒有意見。而現任「行政院」發言人徐國勇表示,「行政院」對法院的判決表示「尊重」。

發生於2014年3月間的「反服貿抗爭」運動,共衍生出「318佔領『立法院』」、「323攻佔『行政院』」、「411路過中正一分局」等3案。

檢方指控,魏揚等人夥同佔領「立法院」的成員,在2014年3月23日晚間7時30分於青島東路「立法院」廣場上,以擴音器號召在場者百人攻佔「行政院」,主張退回服貿協議。

檢方還指控,魏揚也利用臉書貼文,號召群眾進入「行政院」,其中,「行政院」中央大樓大門遭反推致斷裂,有大批民眾繞到中央大樓的後側,闖入電器室,還分別霸佔「政務委員」陳希舜的辦公室,對維持秩序的警察施以強暴行為,一群人直攻中央大樓內部。

佔領期間毁辦公物品

此外,公投盟總召、台大教授蔡丁貴等人在佔領「行政院」的過程當中,惡意對警察施暴,將警察拉下台階,讓群眾繼續進入院區,並在院內滯留、抗爭;檢方還指控佔領「行政院」的過程當中有人趁機竊取濃煙逃生袋,而且,建築物內外辦公物品有許多被破壞。

台北地檢署依煽惑犯罪、妨害公務、公物毀損、侵入住居等罪分2波起訴,第1波起訴93人,第2波追加起訴39人,共132人涉案;政黨輪替後,「行政院長」林全「520」上台即對126名涉告訴乃論罪(指非經告訴人,通常是犯罪被害人或具有告訴權之人,合法提出告訴,檢察官不得提起公訴,法官不能判罪)的被告撤回告訴,不過,林全同意撤告者中,有人另涉非告訴乃論罪,不得撤告,由法院繼續審理,總計審理20人。

對於2014年3月18日佔領「立法院」部分,台北地院日前採納被告「公民不服從」辯解,判決「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學運領袖林飛帆、陳為廷以及魏揚共22人全部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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