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8日印發《關於進一步做好我市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進一步加強該市房地產市場調控,包括全部住宅戶型納入限購;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如果不能提供購房之日前在本市連續繳納5年及以上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證明的,暫停在全市範圍內向其銷售商品住房。
有在珠海居住的港人告訴記者,隨著港珠澳大橋即將於今年底建成啟用,珠海將成為全國唯一一個與港澳陸地相連的內地城市,而不少港澳居民都將珠海視為置業投資的後花園,今輪「限購」措施會對部分港澳居民有影響。
《通知》發佈珠海新一輪房地產調控措施主要有六大方面:
一,限購範圍升級至「全市」及「所有戶型」。自本《通知》印發日起,在全市範圍內,將全部住宅戶型納入限購。
二,需5年個稅或社保。同時對無法提供購房之日前在本市連續繳納5年及以上個人所有稅或社會保險證明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暫停在全市範圍內向其銷售商品住房(含新建商品房和二手房)。
三,購房滿3年才可上市交易(轉讓)。新購買的普通住房(包含法人單位和居民家庭),須在取得不動產權證滿3年之後才能上市交易(轉讓)。
四,首付款比例最高提至七成。《通知》進一步加強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在現行限貸政策的基礎上,對於擁有住房和貸款不同情況的居民,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購買普通住房首付款比例提高至不低於40%、50%,購買非普通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分別提高至60%、70%。
五,企業和個人競買土地保證金不得低於出讓底價的60%。強化土地購置資金的監管,土地購置資金來源不屬於開發貸款、資本市場融資、資管計劃配資等,違反者取消中標資格並沒收競地保證金。進一步提高競買土地保證金的比例,企業和個人競買土地保證金不得低於出讓底價的60% 。
六,土地出讓試行「雙限」。研究試行「限地價、限房價」等新型土地出讓方式,穩定市場合理預期,促進土地市場理性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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