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庫存消化周期定規模 保證供應平穩有序
香港文匯報訊 據澎湃新聞報道,住建部官網昨日發佈了住建部和國土資源部共同簽發的《關於加強近期住房及用地供應管理和調控有關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包括合理安排住宅用地供應、科學把握住房建設和上市節奏、加大住房保障力度和強化地方主體責任四大部分內容共十條,並首次針對全國各地庫存以及人口狀況的不同,相應提出了不同的調控要求。這是自北京開啟全國樓市調控升級後,住建部今年第一次出台全國樓市調控的統領性文件。
《通知》要求,各地要根據商品住房庫存消化周期,適時調整住宅用地供應規模、結構和時序:對消化周期在36個月以上的,應停止供地;18個月至36個月的,要減少供地;6個月至12個月的,要增加供地;6個月以下的,不僅要顯著增加供地,還要加快供地節奏。
視情況改變投地方式
《通知》同時要求,在保證住宅用地供應平穩有序上,各地要建立購地資金審查制度,確保房地產開發企業使用合規自有資金購地。經國土資源部門和有關金融部門審查資金來源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土地競買資格,並在一定時間內禁止參加土地招拍掛。要結合本地實際和出讓土地的具體情況,靈活確定競價方式,包括「限房價、競地價」、「限地價、競房價」、超過溢價率一定比例後現房銷售或競自持面積等,堅決防止出現區域性總價、土地或樓面單價新高等情況,嚴防高價地擾亂市場預期。
對於住房供求矛盾突出、房價上漲壓力大的城市:要建立商品住房建設項目行政審批快速通道,盡快形成市場有效供應。對具備預售條件拖延上市、變相捂盤的項目,要嚴肅查處。同時這類城市還要增加租賃住房有效供應。
學者讚供地計劃更合理
中國房地產及住宅研究會副會長顧雲昌表示,兩部委此次出台全國統一性的文件,可以起到引導房地產市場預期的作用。顧雲昌說:「此次兩部委的文件則主要從供給側入手,通過對土地供應結構性的調整以及嚴防出現高價地等規定,將更有利於引導房地產商及購房者對於市場的預期。」
顧雲昌指出,通過地方政府出台的需求側調控政策配以中央供給側的結構性調整,可以加大調整的精準度,也更有利於市場的相對平衡。
易居研究院智庫中心研究總監嚴躍進指出,此次政策提到了土地供應的分類調控目標,這是最近土地政策的首創。通過和各地的去庫存周期、房價等指標進行掛鈎,使得供地的計劃更具有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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