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配偶退休金問題集錦

問:我生於1946年,我太太生於1949年。2012年4月,我申請了社安退休福利。我太太只累積了25個工作季點,由於健康問題,她已沒有工作。當我申請退休時,她亦同時根據我的社安紀錄申請配偶退休福利。我有下列問題:

(1)當我太太於2015年到達她的完全退休年齡時,她的配偶退休金是否會增加至我的社安退休金之50%?

(2)我目前享有Medicare Part A和Part B,請問假如我於工作時參加雇主的集體醫療保險和於退休後參加有何不同?

(3)當我太太到達65歲時,她是否需要申請Medicare?

答:根據您的來信,您去年4月申請社安退休福利,目前您享有聯邦醫療保險(Medicare)Part A(醫院保險)和Part B(醫療保險)。您太太亦已根據您的社安紀錄申請她的配偶退休金。現我們回答您的問題如下:

(1)您太太所領取的配偶退休金金額是永久性的,當她到達她的完全退休年齡時,不會增加至您的社安退休金之50%。

(2)假如當您工作時同時擁有Medicare和雇主的集體醫療保險,雇主的保險是「主要保險」(primary)而Medicare是「次要保險」(secondary)。假如於您退休後同時擁有Medicare和雇主的集體醫療保險,則Medicare是「主要保險」而雇主的保險是「次要保險」。

(3)由於您太太目前領取她的配偶退休福利,當她接近65歲時會自動收到她的Medicare卡,無需親自申請。但假如接近65歲時仍未收到她的Medicare卡,她應造訪當地社安局辦公室查詢。如有需要,她可以要求一位翻譯員協助,服務免費。

最後我們想指出,當您和您太太享有Medicare Part A和/或Part B時,您們應考慮參加Medicare Part D(聯邦醫療保險處方藥物保險計畫)減輕您們的處方藥物費用。NAPCA設有全國免費華語輔助熱線1-800-582-4218協助合資格長者參加Part D和Part D低收入補助(Low Income Subsidy,簡稱LIS)。假如您對Medicare Part D有任何疑問,歡迎您致電以上熱線,我們的職員會很樂意提供協助。

註:所有低收入和低資產Medicare受益人仍然可以申請低收入補助(Low Income Subsidy),幫助他們支付Medicare處方藥物計畫費用。符合資格但尚未申請Medicare處方藥物計畫的人士,若低收入補助獲得批准,並不需要支付罰金。同時擁有Medicare和Medicaid人士,如有需要,每月可以提出更換他們的處方藥物計畫,但每月只限一次。 假如您有疑問或提出申請時需要協助,請致電NAPCA免費華語(國/粵語)熱線1-800-582-4218。

(本專欄由 NAPCA 主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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