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24歲以下的子女,雖然是全時間學生,但他們平時或暑期 工作有相當不錯的收入,而父母的收入不算高,有資格領取低收入抵稅額(Earned Income Tax Credit),這個家庭應該如何報稅呢?
由於子女的收入比較高,已經不應該在父母的報稅表上作為他們的受撫養人(dependent),可是,許多報稅師都依然將子女作為父母的受撫養人,是因為恐怕不這樣做,父母的低收入抵稅額便會減少。其實這個觀念是錯誤的,因為在稅例上,受撫養人與領取低收入抵稅額的合資格孩童(qualifying child)是分開的,換句話說,子女不一定要作為父母的受撫養人,才可以成為父母領取低收入津貼的合資格孩童。因此,這個家庭最佳的報稅方法,是子女自己獨立報稅,不作為父母的受撫養人,這樣子女要付的收入稅便會減少幾百元,而父母報稅的時候,雖然孩子不再是受撫養人,但亦可以照樣將孩子作為合資格孩童,去增加自己的低收入抵稅額。這個做法令子女和父母 都享用最高的稅務優惠。
© 2017, 免責聲明:* 文章不代表本網立場,如有侵權,請盡快聯繫我們 info@uscommercenews.com * 讀者評論僅代表其個人意見,不代表本網立場。評論不可涉及非法、粗俗、猥褻、歧視,或令人反感的內容,本網有權刪除相關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