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杉磯好萊塢影城

好萊塢(英語:Hollywood),中國大陸、臺灣及新馬[2]譯作好萊塢,港澳譯作荷裡活,是美國加州洛杉磯的一個地名,由於美國許多著名電影公司設立於此,故經常被與美國電影和影星聯繫起來,而“好萊塢”一詞往往直接用來指南加州的電影工業。


1853年的好萊塢只有一棟房子。到1870年,這裡已成為一片興旺的農田。1886年,從房地產生意發財的富商哈威·亨德申·韋爾考克斯在這裡買下了0.6平方公里的土地。
好萊塢這個名字來自英語的“holly”(冬青)。韋爾考克斯的夫人一次旅行時,聽到她旁邊的一個人說她來自俄亥俄州的一個叫做好萊塢的地方。她很喜歡這個名字,回到加州後就將她丈夫的農莊改稱為好萊塢了。
韋爾考克斯計畫在這裡建造一座小城,1887年2月1日他在地區政府正式註冊此名。在他夫人的幫助下他鋪設了今天的好萊塢大街做為城市的主街,在這條大街和其它大街的兩旁種了胡椒樹並開始出售產權。他的夫人募資建了兩座教堂、一座學校和一座圖書館。為了使好萊塢名符其實,他們還進口了一些英國冬青,但這些植物在加州的氣候下沒有存活很久。
到1900年,好萊塢已經有一間郵局、一家報社、一座旅館和兩個市場,其居民數為500人。10萬人口的洛杉磯位於市東11公里處。在好萊塢和洛杉磯間有一條單軌的有軌電車,但這輛電車的運行不準時,每程時間為兩小時。
1902年,今日著名的好萊塢酒店的第一部分開業。1903年,好萊塢成為一個鎮。當年下的兩個命令是:除藥店外其他商店禁酒,以及不准在街上驅趕數量多於200的牛群。1904年,一條新的被稱為好萊塢大街的有軌電車開業,使好萊塢與洛杉磯間的往返時間大大縮短。1910年,好萊塢的居民投票決定加入洛杉磯。原因是這樣他們可以通過洛杉磯取得足夠的飲水和獲得排水設施。
20世紀初,紐約和新澤西的電影公司開始遷向加州,原因是這裡的天氣好,日照時間長。雖然當時已經有電燈了,但當時的電燈還不夠亮,當時最好的光源是陽光。除此之外,加洲視野寬廣,有各種不同的自然風景。此外當時湯瑪斯·愛迪生持有電影的專利。而加洲離新澤西非常遠,因此愛迪生很難在這裡控制他的專利權。當時愛迪生擁有幾乎所有與電影有關的專利。在美國東岸,獨立的電影公司經常被愛迪生和他的代理人訴訟。在遙遠的加州沒有那麼多愛迪生的部下。即使他派人來加州,他的人往往比其消息來的晚,這樣一來這裡的電影製造商就可以及時躲到附近的墨西哥去了。
1911年第一個電影工作室在好萊塢開業,同年已有15個其它的工作室在這裡定居,成千上萬的夢幻製造者緊隨而至。
1923年,今天成為好萊塢象徵之一的白色大字“HOLLYWOOD”被樹立在好萊塢後的山坡上,本來這個字後面還有“LAND”四個字母,是一家建築廠商為了推銷新建好的的住宅社區設置的廣告看板。但它們被樹立起來以後就沒有人去管它們,以致漸漸荒廢。一直到1949年,好萊塢商會將後面的四個字母去掉,並將其它字母修復。這個招牌今天受到商標保護,沒有好萊塢商會的同意,無人有權使用它。
1929年5月16日,奧斯卡金像獎第一次頒發,當時的門票是十美元,共有兩百五十人參加。現在的門票價格是115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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