樊强的家人一直想让樊强见见他的小儿子。2022年1月,樊强被兴仁市监委留置时,他的小儿子还没出生,现在已年满一周岁。
48岁的樊强是贵州省兴仁市天睿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天睿公司)实际控制人。2019年至2021年,兴仁市为化解政府债务,通过樊强提供的居间服务向社会融资。根据司法文书和天睿公司的统计,樊强为兴仁融资约7.3亿元。
在债权人要求下,一位时任兴仁市委常委以个人名义、兴仁市财政局以单位名义在部分借款行为中签署不可撤销连带担保承诺书。
但在融资活动尚未完全结束时,樊强就被纪委监委留置,并被移送司法机关。
公诉机关指控,樊强在居间活动中行贿,并伪造公文。2023年6月19日,兴仁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樊强犯行贿罪,伪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罪,两罪并罚,判处其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2万元。樊强不服一审判决,已上诉至黔西南州中级人民法院。
而兴仁市通过樊强居间的部分债务,至今未偿还完本息。
10次获利3055万元
樊强生于兴仁,其父母皆为农民,早年家庭困难。其亲属介绍,樊强大专毕业后在兴义市(县级市,黔西南州州府)开了一个电脑修理店,也卖电脑,后来开过网吧。
2000年前后,已小有积蓄的樊强与他人合伙投资当地煤矿。2013年,樊强进入二手车领域,几年后发展出一家能常年在展厅里保有约100辆待售车的企业。
为消费者办理贷款是二手车商的主要赢利点之一。在经营二手车行的过程中,樊强逐渐结识一些金融行业从业人员。
大约在2017年,樊强进入民间金融居间服务行业。具体而言,樊强通过向有资金需求的机构或个人介绍资金方,借款行为完成后,作为居间方,他可以收取一定比例的服务费。
2019年3月,贵阳一家担保公司的负责人武余杭经当地银行高管介绍认识了樊强。此后,武余杭将兴仁的业务主要委托给樊强。
从2019年3月到2021年6月,兴仁市政府为解决政府债务问题,通过樊强帮助借款融资,并商议通过兴仁市国有平台公司贵州东湖新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湖公司)、贵州恒创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贵州放马坪文化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接受借款并支付利息实现融资。
根据兴仁市政府统计,期间樊强居间为兴仁市融资10次,其中有6笔是通过樊强居间,武余杭联系筹集资金出借给兴仁市国有平台公司,其余4笔的出资人是樊强介绍的民企老板。
10笔融资总金额为3.487亿元,樊强为出资方谋取融资服务费1.41亿元,他个人获利3055.43万元。
不过,在樊强通过居间服务获得收益时,隐患的种子已经埋下。
2022年1月11日,东湖公司董事会成员田茂胜因涉嫌受贿被兴仁市监委留置,后移送司法机关。2022年12月22日,兴仁市人民法院作出判决,田茂胜犯受贿罪、国有公司人员失职罪,被判有期徒刑3年2个月。
田茂胜共受贿60.9799万元,法院认定其中有樊强向其行贿的7万元现金和一辆二手丰田雅力士轿车,合计8.9万元。
其实,在田茂胜被留置的次日,樊强就被兴仁市监委留置。
法院认定,2019年3月至2021年6月间,樊强在为兴仁市政府融资时,不仅向田茂胜行贿,还多次向时任贵州放马坪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谭林波、时任东湖公司副总经理杨雯、时任贵州恒创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融资部负责人兰君等人行贿。
樊强的辩护人认为,樊强向田茂胜、谭林波、兰君的行贿行为中,对方均有索贿情形。此三人在证人证言中也都承认这一点。樊强因此在上诉时认为自己不构成行贿罪。
值得注意的是,4名受贿人中,除田茂胜外,谭林波、杨雯、兰君均未受司法处理。
公开信息显示,谭林波仍担任原职务。杨雯、兰君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则表示已经离职。
伪造政府会议纪要
不仅行贿,樊强还被认定犯有伪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罪。
其中一起是樊强在经营二手车业务中,购入一辆奔驰轿车时还购买了一张伪造的货物进口证明书。樊强对这起犯罪事实认罪认罚。
另一起是樊强在为兴仁市政府融资过程中为获取中介费用,伪造了4份兴仁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和1份不可撤连带担保承诺书,提供给资金出借人杨某军、衡某祥,时间跨度从2019年8月至2021年8月。
关于4次伪造经过,樊强有详细交代:2019年8月,他介绍当地商人杨某军出借500万元给东湖公司,杨某军催要兴仁市政府同意借款的会议纪要,樊强自制了一份发给杨某军看,并把自制的会议纪要打印好交给东湖公司的财务完善手续;2019年11月,樊强再次介绍杨某军出借500万元给东湖公司,并自制了一份以兴仁市财政局名义出具的不可撤销连带担保承诺书;2021年6月,樊强自制了一份兴仁市政府同意向衡某祥借款1500万元的会议纪要;2021年8月,为打消衡某祥、杨某军的顾虑,樊强又自制了一份聘请樊强为兴仁市政府金融顾问的会议纪要。
樊强的二审辩护人告诉南方周末记者,樊强伪造会议纪要和担保承诺书有其特殊背景:除了获得居间费的融资外,樊强还多次无偿为兴仁融资,深得兴仁市相关领导信任,曾出现过市领导深夜打樊强电话要求借款,在未签订合同的情况下樊强即筹集资金付款,因此面对一些要得很急的借款,樊强先打印会议纪要和担保书,事后再找领导补开正式文件。
南方周末记者获悉,樊强一案案发后,兴仁市相关部门询问过主持政府借款工作的几位主要领导。
时任兴仁市副市长王长贵承认,樊强居间的融资,他的确安排过事后补会议纪要。例如,2019年3月,时任兴仁市委副书记冯子建打电话让他补一个会议纪要,内容是2019年3月11日,东湖公司向贵州锦宏瑞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借款5200万元(实际出资人为武余杭),这笔借款由樊强居间,日利率是3‰。后来这笔钱没有按期偿还,要重新借款,冯子建让他再补个会议纪要,约定日利率3‰,12天之后5‰。
冯子建于2019年10月调离兴仁市,现任黔西南州医保局副局长(保留正处长级)。南方周末记者向冯子建求证时,冯子建称正在开会,此后也未回复短信。
不过,判决书和案件材料中并未提及樊强伪造的这4份兴仁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和1份不可撤销连带担保承诺书事后是否得到兴仁市政府部门补开。
樊强实控的天睿公司在案发后虽然未被查封,但业务已经停顿。(南方周末记者 翟星理/图)
市委常委签字担保
兴仁市政府通过民间渠道融资的行为,不仅有政府专题会议纪要予以确认,还有包括市委常委在内的官员以个人名义为借款承担无限连带担保责任。
南方周末记者共获得8份借款合同、4份同意借款的兴仁市政府专题会议纪要,和9份不可撤销连带担保承诺书或保证书。
这9份不可撤销连带担保承诺书或保证书,除了兴仁市国有平台负责人和居间人樊强以个人名义进行担保外,兴仁市财政局在1份承诺书上以单位名义盖章担保,时任兴仁市政府金融办主任肖泽刚在3份承诺书上以个人名义签字担保,时任兴仁市政府办公室副科长潘敬寅在1份承诺书上以个人名义签字担保,时任兴仁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王绥鸿在2份承诺书上以个人名义签字担保。
武余杭对南方周末记者解释,之所以要求领导干部以个人名义签字担保,“主要是为了保证我们债权人的资金安全”。
兴仁市政府决定借款,民间资金又愿意出借,那么借款期限和利率又是如何决定的?
南方周末记者联系时任兴仁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王绥鸿,副市长王长贵,二人的手机一直处于正在通话中的状态,且未回复短信,市委原常委、原副市长杨睿听到南方周末记者来意后,称正在开会。
但樊强案案发后,他们都接受了有关部门询问。
王长贵说,冯子建开会决定过,平台公司承担的利率不能超过10%,具体借款利率由平台公司去定。
政府会议纪要中没有直接确定短期拆借的借款期限和利率。王长贵的解释是,这是化债专班确定的一个原则,但没有形成书面意见,日利率3‰-5‰是化债专班口头决定,化债专班是2019年前后兴仁进入还债高峰期时成立的。
王绥鸿说,他参与了樊强居间的3笔短期拆借,居间费、还款期限和利率他都不知道。但他也说明,樊强居间成功一笔6270万元的银行贷款,樊强没有收取任何费用。此外,确有因多笔借款偿付日期紧凑而导致政府违约的情况。
2021年10月,王绥鸿、王长贵职务调整,王绥鸿任黔西南州能源局副局长,王长贵任兴仁市工商联主席。杨睿于2019年6月调往黔西南州人民政府任职,2022年9月调回兴仁。
为化债而借债
兴仁市一在职科级干部对南方周末记者介绍,国务院办公厅早在2016年就印发了《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预案要求,为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银行要开展金融风险监测与评估工作,防范、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但兴仁已经因为此前积累的历史债务问题被多家银行以偿还能力成疑为由设置贷款障碍”。
兴仁市历史债务问题是如何形成的?这名干部分析,煤炭、房地产行业长期是当地的纳税大户,不过,随着国家政策调整和市场环境变化,兴仁的煤炭和房产行业均陷入低迷状态,“兴仁财政的造血能力就开始一落千丈,以兴仁市巴铃镇重工业区和陆关轻工业区为代表的招商引资工作也并不成功,大量招引来的企业抽资撤离,造成兴仁没有找到新的财政增长点”。
同时,兴仁又面临艰巨的发展任务。2018年8月,兴仁完成撤县设市。此前,政府在基础设施建设、改善营商环境等方面面临刚性支出,不得不向银行大规模举债。
2016年《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印发后,兴仁市财政局公布的数据显示,2016年,兴仁市政府债务余额57.64亿元;到2018年末,这个数字还只有58.59亿元,但到了2019年末,这个数字就变成了92.76亿元,而2019年,该市财政收入为21.50 亿元。
这还仅仅是进入财政局统计口径的显性债务。兴仁市多位金融行业从业人员对南方周末记者介绍,按照多数地方政府的统计方式,兴仁市也未将全部社会资金债务归入财政局统计范围,这一部分债务通常称为隐性债务。目前尚无公开信息显示兴仁市政府有多少隐性债务。
南方周末记者向兴仁市财政局求证该市隐性债务的规模。兴仁市财政局相关人士称“所有内容参考公开信息,不接受外界采访”。
王长贵接受有关部门询问时,也解释了兴仁大举借债的背景:2019年,兴仁进入还债高峰,成立化债专班。同时还叫停了投融建模式,这种模式是:先由地方政府依法合规地将基础设施项目委托给地方国有企业,再由地方国有企业以项目业主身份用公开招标或招商等方式遴选社会资本,由中标社会资本组建项目公司,再以项目公司为主体进行项目融资。
为了化债,兴仁市国有平台还通过樊强实控的天睿公司发行非标产品。非标产品属于私募资金的一种形式,本质上仍然是地方政府发行地方债。非标产品的利息远低于短期拆借,包括备案费、渠道费、散户利息在内,融资的年利率仅在18%至20%,但操作周期漫长,无法满足政府应急使用的要求。
案件材料显示,自2018年年底至2022年1月被纪委监委留置,樊强实控的天睿公司作为第三方销售平台,还为兴仁市3家国有平台销售非标产品约3.8亿元。
2021年10月,樊强与女儿在一起。(受访者供图/图)
政府追息,债权人讨债
樊强的另一“罪状”是:“导致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按判决书的描述,就是他10次居间融到的那3.487亿元,产生了融资服务费1.41亿元。
这1.41亿元的融资服务费是如何产生的?武余杭逐一比对过短期拆借的借款合同,原始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间一般为10天到15天,日利率一般为3‰,“但是兴仁方面多次违约,要求延期,甚至找我们借新还旧,我们就约定15天以内的日利率为3‰,超过15天后每天5‰,是当时正常的市场行情价格”。
武余杭计算过,“如果兴仁不违约,这3.478亿的资金成本最多不超过3000万元”。
樊强居间的10笔融资,至今尚未全部偿还本息。两位不愿具名的债权人告诉南方周末记者,他们不但没要回本金,还收到兴仁政府的来函,要求退回已经支付的部分“高额”利息,但对偿还本金一事未作明确说明。
实际上,王绥鸿和王长贵此前接受有关部门询问时,都认为3‰-5‰的日利率不合法。
王绥鸿说,当时借钱的目的是短期拆借,(政府)不愿意出这么高的利息,现在可以采取法律手段追回已经支付的高额利息,尽可能挽回国有资金。
在兴仁市政府采取法律手段的同时,一位债权人也通过法律手段,起诉了兴仁市国有融资平台并胜诉。在执行阶段,兴仁市国有融资平台要求他自愿降低利息,再分期偿还本金。他自愿放弃了一部分利息,但签署还款协议半年后,兴仁市国有投资平台仍未全部还款,目前案件已进入强制执行阶段。
武余杭也向南方周末记者证实,她还有一笔经樊强居间的4000万元借款未收回本息。关于这笔借款,兴仁方面也要求她降低利息,但她未予理会。
武余杭于2023年3月起诉至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法院于当月28日受理。南明区法院受理后通知,兴仁方面得知被起诉后将案件移交兴仁市公安局经侦大队,调查武余杭的资金来源是否合法,要等经侦的调查结果才能确定是否开庭。武余杭了解到,2023年7月底,南明区法院通知,兴仁市公安局经侦大队的调查结果是不予立案。
武余杭称,因这笔借款有王绥鸿以个人名义签订不可撤销无限连带担保书,南明区法院已经冻结王绥鸿的个人银行卡,王绥鸿数次向其请求与法院协商解冻,均被其拒绝。该案已于2023年8月1日在南明区法院开庭审理。
包括武余杭在内,目前尚未收回本息的几位债权人都在关注樊强一案的二审走向。
(应受访者要求,武余杭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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