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了一个暑假的动画电影《长安三万里》在假期的尾巴又上了热搜。这次是被要求道歉。
先是网友称影片在艺术设定集中未经授权使用了他人作品《伎乐天》。2023年8月16日,《长安三万里》发布致歉声明,确认其中使用的部分素材未经过原创设计者授权,并表示已经与原创者达成和解,有偿获得在该电影及周边产品使用这一素材的授权。
作为艺术创作者,当然应该知道尊重和保护版权的重要性。未经授权使用他人的作品,侵犯了他人版权。电影片方及时承认错误,道歉,并与原创作者协商,通过付费获得使用授权,应对可以说非常得体。这一处理方式合情合理合法,赢得了网友的称赞。
另一个要求片方道歉的理由则有点“无厘头”。有洛阳网友称,《长安三万里》把李白杜甫初次相遇的地点从洛阳改到了长安,李白诗歌、裴旻剑舞、张旭草书“三绝合体”的地点也从洛阳改到了扬州,这是“不尊重史实”“伤害洛阳人民的感情”。
洛阳市隋唐史学会还通过官方社交媒体账号发布声明称,该学会认为电影《长安三万里》至少存在4处情节“与历史严重不符”:1.李白与杜甫第一次相逢在洛阳,并非影片中说的长安;2.杜甫早年生活在洛阳,并非长安;3.“一日三绝”发生在洛阳天宫寺,并非扬州;4.救下了郭子仪的是李白,并非高适。这些“错误”,“极易误导观众,特别是青少年观众,影响历史人物出生地、事发地的同胞感情”。为此,隋唐史学会委托律师事务所向电影片方发了律师函,要求电影制片方、导演、编剧等发表声明纠错、致歉。
这个要求有点搞笑。《长安三万里》影片里的情节“与史实不符”是真的吗?是真的。而且不止洛阳隋唐史学会提及的几处。比如,《南方周末》此前发表的文章就指出,真实历史上的长安朱雀大街两旁,是不可能有鳞次栉比的商铺、店面和繁荣商业的,更不可能有夜晚出行,在街上玩乐喝酒之类的场景。比如,历史上大破吐蕃的,是另一位诗人、杜甫的好友严武,而非高适。此外,影片里还出现了明清时候才有的建筑,等等。
这些“失实”,妨碍《长安三万里》成为一部好的电影吗?答案当然也是“不会”。这部电影是文艺作品,不是历史纪录片。虽然电影以真实历史作为背景,但并不妨碍作品对历史事件进行一定的改编、虚构。事实上,洛阳隋唐史学会会长王恺7月份接受媒体采访时还表示,虽然“(洛阳)本土观众对影片中将洛阳的历史文化移植到长安或别的地方表达不满”,但作为一部电影,“将故事发生地集中于一地,使得故事紧凑,便于叙事,这样的处理方式并无不妥”。为什么7月份还“并无不妥”,过了一个月就“严重伤害洛阳人民感情”了呢?
艺术创作不是历史考据。以不符合史实来要求电影道歉,实在是荒唐。按这个标准,《封神榜》《水浒》《三国演义》甚至《红楼梦》都不能看了,《康熙王朝》《戏说乾隆》《宰相刘罗锅》等历史剧都要“道歉”、停播了。按这个标准,李白的很多名作,全都不合格:“白发三千丈”,谁的头发有三千丈?“飞流直下三千尺”,哪里的瀑布有三千尺高?“长安一片月,万户捣衣声”,你去数了吗?确定有一万户人家同时在洗衣服?按这个标准,不用搞文艺创作了,全搞纪实文学就行,或者搞完全架空历史背景的纯虚构作品、玄幻作品。
再者,所谓的“历史事实”,就一定是真实的历史吗?今人没有谁亲身经历过几百年几千年前的历史事件。今人所认定的“史实”,多数是从前人留下的资料中推断出来的。但历史学者曾经认为是“信史”的史料,也有不少被后来的考古发现所推翻。
现在有一种很不好的风气,动辄以“伤害人民感情”为由对文艺作品喊打喊杀。有些现代背景的作品不能出现真实地名,否则就可能是“丑化”,“伤害当地人民感情”。前段时间很火的电视剧《县委大院》,其中虚构的地名“岚县”与山西省吕梁市岚县巧合,山西岚县以县委宣传部的名义向电视剧出品方致函抗议,出品方不得不发表声明,称纯属巧合,希望观众不要“对号入座”。现在,洛阳因为在电影中被“改没了”,又表示不满。这是不是另一种“对号入座”?
当然,不是不允许对文艺作品中“不符合史实”的部分进行批评、澄清。认为作品中有不符合史实的情节,可能“误导”青少年观众,完全可以指出来进行讨论,告诉观众真实的历史是怎样的,不要把文艺作品完全当做真实历史,这是完全可以的。但是发律师函要人家道歉,就太荒唐了。
© 2023, 免責聲明:* 文章不代表本網立場,如有侵權,請盡快聯繫我們 info@uscommercenews.com * 讀者評論僅代表其個人意見,不代表本網立場。評論不可涉及非法、粗俗、猥褻、歧視,或令人反感的內容,本網有權刪除相關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