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暑假期间,我所在的一家媒体总有些小朋友跟着父母来班上,有几岁的,也有十几岁的。当妈妈和当爸爸的不放心他们独自在家,于是便想到了这个办法。我在工位上,偶尔听见做妈妈的小声提醒孩子别整出动静:“嘘……”有时也会有同事逗一逗小孩,格子间便多了一些欢愉的气氛。
这一幕幕让我觉得挺温馨的,领导对此也习以为常。
在网上看见一位网友说的话:遇到公司老板允许员工在孩子放假时带娃上班,那对已为人父母的员工来说,是很大的福利了。仔细想想,还真是这样。许多年轻父母都有过在上班和带娃之间两难的情况,孩子能有个安全可靠的地方待着,又不出自己的视线,那真是解决了一个家庭的大难题。
当然,并不是所有的领导都容忍带娃上班——现代快报报道过,南京就有公司明确规定不允许带娃上班,也并不是所有同事都愿意和别人家的小孩在工作场合同处。甚至有报道称,因为老板允许员工带小孩上班,有人一反手就把自己的公司举报了,理由是“公司非法托幼”。
说起来,允许带娃上班后,可能会带来一些问题,例如降低员工效率,而具体能增加多大的凝聚力却无法量化。而若是长期运行这一机制,老板除了真金白银地付出了成本,并不能带来明显的“收益”,反而给自己添了不少麻烦,因此也没有功利性可言。既然如此,那干吗要这样做呢?不过是履行一份道义,在用人单位营造家人般的温情。
在当下,允许带娃上班,是一种有益尝试。在南京,早在2018年,南京市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便下发过《关于鼓励开展职工子女托管服务工作的意见》,鼓励单位因地制宜开展职工子女托管服务工作。这就说明,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为子女托管或带娃上班创造良好条件,是一种合法合理的探索,本不该被另眼相看。
问题是,多数人都觉得是好事的便宜之计,怎么就成了个别人的眼中钉了呢?一言以蔽之,就是既然我没有享受到福利,那干吗要让福利存在?于是,宫斗剧里、虐爱剧里常见的逻辑线条浮现出来:我得不到的,别人也不能有。
由一家公司内部的争议,可以推想到当前社会上存在的一种不待见母婴、母童的现象。不久前,因坐动车被两次提醒“管好小孩”,女作家向12306投诉一事引发争议。其实,只要是带娃出行,就不免出现哭闹情形。家长没有良策可令哭闹声立止,那么他人是不是也该予以宽容?
我们人类,千百年来不就是这样过来的吗?记得多年前,我妻子带着一周岁不到的孩子坐绿皮车卧铺车到几百公里外的城市去。在没有高铁的时代,这是一趟历时十多个小时颇有些冒险的行程。由于车厢闷,孩子哭闹不止,周围乘客并不嫌弃,而是纷纷帮忙哄,帮忙出主意。在孩子嘴唇有些微微发紫妻子发慌的情况下,更有列车员和乘客施以援手,使得我妻子和孩子得以安抵目的地。这些好心的陌生人,我感念他们一辈子。
总之,我们应以善意来对待母婴、母童,共同打造一个有担当、有爱的公共生活氛围,而不是肆意割裂和敌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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