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来源:图虫创意
实习记者 | 章宇璠
8月16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湖北监管局发布了1张罚单,剑指湖北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罚单显示,湖北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要违法事实(案由)为贷款三查不到位,导致贷款资金被挪用。
针对上述违法行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湖北监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对湖北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处罚款人民币20万元。
根据天眼查,湖北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的前三大股东(发起人)为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31.91%)、新疆特易数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持股比例24.47%)、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2.77%)。
近年,在开业的30家持牌消费金融公司屡屡收到罚单,常见的处罚原因为消费信贷资金用途流向管理不规范。如2023年4月,马上消费金融因贷前审查不审慎以及对委外催收合作机构管理不审慎,被处以罚款100万元。2022年9月,小米消费金融因贷后管理不到位,消费贷款资金被挪用,被处以罚款50万元。
2022年以来,消费金融行业监管持续呈现高压态势,重点聚焦在围绕信贷环节展开的合规要求,罚单数量及金额连创新高,反映出伴随着监管顶层制度的日益完善和监管科技水平的精进,违规机构已难以藏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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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记者 | 章宇璠
8月16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湖北监管局发布了1张罚单,剑指湖北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罚单显示,湖北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要违法事实(案由)为贷款三查不到位,导致贷款资金被挪用。
针对上述违法行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湖北监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对湖北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处罚款人民币20万元。
根据天眼查,湖北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的前三大股东(发起人)为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31.91%)、新疆特易数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持股比例24.47%)、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2.77%)。
近年,在开业的30家持牌消费金融公司屡屡收到罚单,常见的处罚原因为消费信贷资金用途流向管理不规范。如2023年4月,马上消费金融因贷前审查不审慎以及对委外催收合作机构管理不审慎,被处以罚款100万元。2022年9月,小米消费金融因贷后管理不到位,消费贷款资金被挪用,被处以罚款50万元。
2022年以来,消费金融行业监管持续呈现高压态势,重点聚焦在围绕信贷环节展开的合规要求,罚单数量及金额连创新高,反映出伴随着监管顶层制度的日益完善和监管科技水平的精进,违规机构已难以藏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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