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部门开展“一链一策一批”中小微企业融资促进行动,银行人士如何解读?

来源:视觉中国

界面新闻记者 | 安震

8月1日,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财政部等五部门发布《关于开展“一链一策一批”中小微企业融资促进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围绕制造业重点产业链,建立“政府-企业-金融机构”对接协作机制,鼓励金融机构结合产业链特点,立足业务特长,“一链一策”提供有针对性的多元化金融支持举措。

《通知》明确,选择重点产业链,构建融资促进生态。依托产业链龙头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等重点企业,进一步梳理一批在产业链上发挥强链补链稳链作用的优质中小微企业,并列出融资需求清单。

“现在银行接触到的科创企业和大家想象的有一点不同,很多都已经经过了早期孵化阶段。要么本身是大型企业孵化,要么是大型企业创始团队带领,要么是产品和大型企业形成互补或属于其产业链,比如很多手机厂商会开发耳机产品,类似的情况在半导体、新能源、医药等领域也比较常见。”某银行投行部人士对界面新闻表示。

他认为,不同于一些科创企业产学研结合的模式,需要考虑商业化问题,这类企业从一开始就是基于市场需求而存在,所以商业化有天然优势。通过追踪企业的库存、订单和现金流,金融机构能够敢于提供资金支持,满足企业的融资需求。

《通知》要求,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联合金融机构、数字化服务平台、中小企业公共服务机构、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等,组成专门服务团队。针对重点产业链,深入园区、集群、企业,对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答疑解惑”。

《通知》明确了优化授信服务策略、完善融资增信策略等一系列举措。在优化上市培育策略方面,《通知》提出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结合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工作,摸排链上中小微企业上市意愿、经营情况等,建立上市企业后备库。

一位股份制银行公司部负责人表示,政府在招商引资过程中,已经做了很多深度研究,毕竟政府付出了土地资源、税收资源,很多地方政府通过设立科创产业引导基金,直接支持科创企业发展,可以说政府在招商引资过程中已经进行了一轮风险识别,降低了金融机构的风险。

《通知》要求,完善融资增信策略,优化担保服务模式。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作用,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加强对符合条件的链上小微企业融资增信支持。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与银行业金融机构探索“总对总”业务模式,针对重点产业链,开展批量担保业务合作,减少重复尽调,提高担保效率,合理厘定担保费率,为链上小微企业批量化融资增信。

此外,《通知》还对优化上市培育策略、完善股权投资策略、丰富综合服务策略及相关保障措施作出安排。

来源:视觉中国

界面新闻记者 | 安震

8月1日,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财政部等五部门发布《关于开展“一链一策一批”中小微企业融资促进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围绕制造业重点产业链,建立“政府-企业-金融机构”对接协作机制,鼓励金融机构结合产业链特点,立足业务特长,“一链一策”提供有针对性的多元化金融支持举措。

《通知》明确,选择重点产业链,构建融资促进生态。依托产业链龙头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等重点企业,进一步梳理一批在产业链上发挥强链补链稳链作用的优质中小微企业,并列出融资需求清单。

“现在银行接触到的科创企业和大家想象的有一点不同,很多都已经经过了早期孵化阶段。要么本身是大型企业孵化,要么是大型企业创始团队带领,要么是产品和大型企业形成互补或属于其产业链,比如很多手机厂商会开发耳机产品,类似的情况在半导体、新能源、医药等领域也比较常见。”某银行投行部人士对界面新闻表示。

他认为,不同于一些科创企业产学研结合的模式,需要考虑商业化问题,这类企业从一开始就是基于市场需求而存在,所以商业化有天然优势。通过追踪企业的库存、订单和现金流,金融机构能够敢于提供资金支持,满足企业的融资需求。

《通知》要求,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联合金融机构、数字化服务平台、中小企业公共服务机构、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等,组成专门服务团队。针对重点产业链,深入园区、集群、企业,对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答疑解惑”。

《通知》明确了优化授信服务策略、完善融资增信策略等一系列举措。在优化上市培育策略方面,《通知》提出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结合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工作,摸排链上中小微企业上市意愿、经营情况等,建立上市企业后备库。

一位股份制银行公司部负责人表示,政府在招商引资过程中,已经做了很多深度研究,毕竟政府付出了土地资源、税收资源,很多地方政府通过设立科创产业引导基金,直接支持科创企业发展,可以说政府在招商引资过程中已经进行了一轮风险识别,降低了金融机构的风险。

《通知》要求,完善融资增信策略,优化担保服务模式。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作用,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加强对符合条件的链上小微企业融资增信支持。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与银行业金融机构探索“总对总”业务模式,针对重点产业链,开展批量担保业务合作,减少重复尽调,提高担保效率,合理厘定担保费率,为链上小微企业批量化融资增信。

此外,《通知》还对优化上市培育策略、完善股权投资策略、丰富综合服务策略及相关保障措施作出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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