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克拉荷马州长签“最严堕胎法”

奥克拉荷马州州长斯蒂特(Kevin Stitt)今天将全美最严格的禁止堕胎法案签署成法,这项禁令规定受精后即禁止堕胎,任何公民都可告发协助女性终止妊娠者。

斯蒂特在声明中说:“我曾对奥克拉荷马州民承诺,身为州长,我会签署所有送到我桌上、反对堕胎的法案,我很自豪今天我信守了诺言。”

邻州德州去年9月签署类似法案成法后,奥克拉荷马州议会上周通过这项法案。

奥克拉荷马州共和党人推动的这项法案,在共和党籍的州长斯蒂特签署后立即生效,紧急医疗、性侵或乱伦状况不在此限。

支持堕胎权的倡议团体“生育自主权中心”(Center for Reproductive Rights)先前表示,将在州法院挑战这项禁令;美国计划生育协会(Planned Parenthood Association of America)也说会上法院提出挑战。

奥克拉荷马州是今年迅速通过反堕胎法的其中一个共和党主政州。

根据5月2日意外泄露的美国联邦最高法院主要意见书(majority opinion)草稿,大法官打算投票推翻1973年“罗诉韦德案”(Roe v. Wade)保障妇女堕胎权的裁决。

奥克拉荷马州4间堕胎诊所预期堕胎禁令将会到来,先前即已停止堕胎服务。

奥克拉荷马州5月初实施另1项新法,禁止怀孕6周以上堕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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