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通社電內地藝人王寶強起訴馬蓉離婚及馬蓉起訴王寶強名譽侵權兩個案件,昨日相繼在北京朝陽法院開庭審理。昨日有消息稱,屆時,王寶強或將向法院提交馬蓉與宋喆同居的相關證據,包括兩人聊天記錄等。與此同時,馬蓉訴王寶強名譽侵權案,也在當天下午4時開庭。
據《北京青年報》昨日報道,目前王寶強一方就離婚案新增了一項訴訟請求,要求馬蓉支付精神撫慰金10 萬元(人民幣,下同)。王寶強代理人張起淮律師表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四十六條第(二)項的規定,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而導致與配偶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而在以往的離婚官司中,出軌方有被法院判處支付6 萬元精神撫慰金的先例。
今年8月14日凌晨,王寶強發佈一則微博,稱妻子馬蓉與經紀人宋喆存在婚外不正當兩性關係,並決定解除與馬蓉的婚姻關係,停止與宋喆的合作。8 月15 日上午,王寶強來到北京朝陽法院,起訴其妻馬蓉要求離婚,並判令婚生子女均由其撫養,馬蓉依法支付撫養費至孩子年滿18周歲,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8 月16 日,馬蓉也委託律師到法院起訴王寶強侵犯名譽權,要求王寶強刪除微博並道歉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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