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商務部網站17日發布的商務部國際司負責同志解讀《區域全面經濟夥伴關係協定》(RCEP)系列文章,其中有關章節回應了RCEP將何時生效的問題。
根據RCEP的規定,協定生效需15個成員中至少9個成員批准,其中要至少包括6個東盟成員國和中國、日本、韓國、澳大利亞和新西蘭中至少3個國家。鑑於協定已簽署,接下來RCEP各成員將各自履行國內法律審批程序,推動協定早日生效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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