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個稅新改革或將遞延養老保險


據悉,財政部對個人收入資訊問題的研究已經有兩年以上時間,目前這項工作仍在持續推進中。在企業年金和個人商業保險健康相繼納入個稅抵扣範圍後,個稅遞延型養老保險方案的探討也在推進中。從上海開始申報首個稅遞延型養老保險試點以來,預計年內出臺方案的可能性較大,這將成為當前個稅改革一個重要的突破口。

在房貸利息、養老等抵扣內容沒有確定明確的扣減標準之前,個稅改革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方式也難落地,此時,遞延養老險如果能順利推進,將成為個稅改革新的進展。所謂個稅遞延型養老保險是指個人收入中用於購買商業補充養老保險時,其應繳個人所得稅可延期至提取保險金時再繳稅。這和此前個稅改革中強調的房貸利息、二孩、養老等可以納入抵扣範圍具有相似的效果,都有利於減輕納稅人的負擔。從目前情況看,遞延型養老保險是個人在納稅後才繳納保費,對投保人來說,其在購買商業保險時可以享受一定的稅收優惠。

作為首批試點城市,上海被寄予厚望。根據券商機構的報告測算,如果上海試點個稅遞延型養老保險,一年可以為上海帶來約100億元的保費增量,向全國鋪開後,每年貢獻的保費增量將超千億元。巨大的市場潛力加速了政策的出臺。

8月31日,財政部部長樓繼偉在向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二次會議作關於今年以來預算執行情況的報告時曾提出,要研究個人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試點政策。儘管樓繼偉在彙報工作時並未給出具體的時間表,但包括財政部和保監會在內的多個部門對保險業高頻率的調研已經為這項工作的落地創造更多的可能性。

今年8月份,人社部社會保險事業管理中心發佈《中國社會保險發展年度報告2015》顯示,去年黑龍江、遼寧、吉林、河北、陝西和青海6省份的城鎮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基金當期收不抵支。據悉,目前個人稅收遞延型養老保險的稅收優惠額度保持在每月500元~1000元。

商業養老保險作為補充已刻不容緩。多位財稅人士判斷,個稅改革方案雖然已經上報國務院,但是各方對方案的內容仍存在爭議,目前財政部加快了遞延型養老保險方案的調研工作,預計年內出臺的可能性很大,這也是為個稅改革做新的推進。

作為緩解政府養老金壓力的重要補充內容,遞延養老保險更多是鼓勵個人購買商業保險來養老。2009年,國務院檔明確支持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建設,提出在上海試點個稅遞延型養老險。之後,上海保監局還牽頭組織8家保險公司(國壽、平安養老、太平洋(6.880, -0.07, -1.01%)、太平、新華、泰康、英大泰和、長江養老)成立了試點工作專項小組,並向財政部上報了試點方案。然而由於個稅改革以及目前對個人收入資訊工作的推進比較慢,試點工作一直沒有落地。

根據國務院常務會議精神,按照《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保監會關於開展商業健康保險個人所得稅政策試點工作的通知》(財稅〔2015〕56號)有關要求,2016年1月1日起,在北京市、上海市、天津市、重慶市4個直轄市,石家莊、太原、瀋陽、長春等27個城市實施商業健康保險個人所得稅政策為試點地區。

通知要求,取得工資薪金所得或連續性勞務報酬所得的個人,自行購買符合規定的健康保險產品的,應當及時向代扣代繳單位提供保單憑證。扣繳單位自個人提交保單憑證的次月起,在不超過200元/月的標準內按月扣除。一年內保費金額超過2400元的部分,不得稅前扣除。

在企業年金個稅扣減政策方面,個人根據國家有關政策規定繳付的年金個人繳費部分,在不超過本人繳費工資計稅基數的4%標準內的部分,暫從個人當期的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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