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約州新法案:教師等可向法院申請剝奪他人持槍權

據美國《世界日報》報道,隨着美國紐約州“紅旗法案”於近日正式生效,紐約加入嚴格控槍行列。根據該法,學校教師等可提交申請,要求法院下令剝奪對有潛在傷害自己,或對他人有安全威脅者的持槍權,並可派執法者上門沒收其已所有的槍支。

隨着俄州代頓市和德州埃爾帕索連續發生兩場大規模槍擊案,旨在更嚴格控槍的“紅旗法案”在全美再成討論熱點。此法在聯邦層級仍爭議重重,但包括紐約州、加州等17個州和華府都已陸續通過“紅旗法案”,旨在限制有濫殺傾向的危險人士持槍。

紐約州的“紅旗法案”在2019年2月由州長科莫簽字,民主黨籍的國會衆議長佩洛西當時也出席簽署儀式。

該法於8月24日正式生效,使紐約州成爲全美槍支管控最嚴格的州之一,最具進步意義的是,賦予了學校教師及行政人員權力,可在發覺可疑人士有製造校園槍擊案的苗頭時,即可向法庭提交申請,要求對有潛在危險的人士進行審查。

根據此法,任何親屬、家人、學校教師和行政人員及警察、地區檢察官等,在合理懷疑有人可能會傷害自己,或對他人帶來安全威脅時,可向所在區的州高等法院提交申請和相應證據。法庭將必須在一天內就申請進行裁定,若發覺舉報的苗頭屬實,即可發佈臨時“極端風險保護令”,防止此人購買或持有槍支,並能派執法人員上門沒收其已有的任何槍支。

科莫表示,在聯邦不作爲的情況下,紐約州爲拯救生命先行一步,並督促國會兩黨迅速通過全國性的“紅旗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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