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限制無購房資格人員 單獨出現在房產證上


自2011年2月北京出臺限購令以來,很多外地人購房被限制,由此催生出諸如“假結婚”取得購房資質的非正當方式。雖然2013年北京市出臺的“新國五條”中明確規定:“對不如實申報、提供虛假材料騙取購房資格的家庭,不予辦理產權登記手續,家庭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且5年內不得在本市購買住房。構成犯罪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但通過“假結婚”買房的案例依然沒有消失。

近日,在北京通過假結婚買房路徑遭遇了政府部門的封堵。據瞭解,為封堵通過假結婚騙購房資質買房,夫妻雙方購房時,已無法以無購房資質一方名義單獨署名房本。據瞭解,本市已在購房網簽環節執行這項新舉措。據瞭解,通過實行購房網簽環節的這項新舉措,如果夫妻雙方一起買房,男方有購房資格、女方沒有,那麼就不能再出只有女方名字的房本。而此前,本市夫妻雙方買房,房本上的“名字”一般會有三種寫法:男方、女方、雙方共同。新規執行後,沒有北京購房資格的一方,就無法單獨出現在房本上。

今年以來,包括北京在內的一線城市房價大漲。一名打算通過假結婚購房的人士表示,這麼多年的經驗證明,還是投資房產的回報率最高。投入50萬元,貸款150萬元,按照一些核心地段房價的漲幅,如果半年房價漲25%,投入資金的收益率就高達100%。這種獲取暴利的心態,讓許多暫時沒有購房資格的人通過假結婚獲取“房票”,進入樓市。

據瞭解,目前夫妻雙方購房時,在網簽環節的確已無法再單獨將房產記入無購房資質一方的名下。這項舉措其實出臺已有一段時間,主要是為了防止一些人假結婚鑽住房限購的政策漏洞。但在實際運作中,一些假結婚購房人士依然可以通過房本下來以後再更名的方式購房。

但也有理性的房地產仲介表示,通過假結婚購房存在多重風險及隱患。如果雙方辦理的是真的結婚證,則購房行為發生在婚後,理論上應屬於夫妻共同財產,若離婚時對方提出分割財產的要求,則實際購房人的利益有可能蒙受巨大的損失。北京現在因假結婚而發生的房產糾紛已不在少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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