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從大學收到的1098-T表格,在報稅時有什麼作用呢?
1098-T表格最主要的目的,是記錄了大學在去年收取的學費與雜費,通常是放在表格第一項,有些大學放在第二項。此外,表格上也記錄了學生得到的獎學金(Scholarship)和助學金(Grant),兩者加起來是放在第五項。
學生繳付的學費和雜費,是有可能用來取得抵稅金額和扣稅金額的,假如父母將學生當為「受撫養人」(Dependent),則可由父母取得抵稅或扣稅優惠。可是,要用來申報抵稅或扣稅優惠的費用,必須是自己支付的。假如獎助學金金額比學費或雜費高,是不能用這些費用去抵稅或扣稅的。
假如獎助學金金額比學費和雜費高,是否產生「需要繳稅的獎助學金」呢?稅例上規定,超出學費雜費與其他費用(包括書本費和電腦等設備費用),便成為要付稅的獎助學金,是收入的一部份。可是,大多數學生即使獎助學金超出大學費用,也沒有稅務問題,因為他們即使是「受撫養人」, 依然有$6350「標準扣稅金額」。所以除非學生本身有其他較高的收入,一般都不必擔心要為獎助學金繳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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