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受撫養人」(DEPENDENT)的條件

為2017年報稅,每一個「受撫養人(Dependant) 可以帶來$4050免稅額,受撫養人可以是子女、父母、兄弟姊妹、祖父祖母,甚至其他親人如繼父繼母、外父外母、叔伯、姨母嬸母等。這些親人不一定與報稅人住在一起,但必須具備四個條件。

第一:受撫養人是美國公民、居民、加拿大居民、墨西哥居民。

第二:受撫養人通常是不可以結婚共同報稅,除非是完全不用繳稅。

第三:受撫養人付稅的收入是不能超過當年的個人免稅額($4050),除非他是十九歲以下,或二十四歲以下,而去年全年有五個月是全時間學生。

第四:報稅者要負責他們生活費用一半以上,(24歲以下則不能自己負擔生活費用超過一半),生活費用包括日常衣食住行開支,再加上醫療、教育、旅行、娛樂等費用。

一些收入高的家庭,仍有讀書的子女,而他們也有投資或工作收入,應該考慮不把他們作為受撫養人,讓他們用個人免稅額,並且取回大學教育所得到的抵稅額,可能較有稅務好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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