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首:無理攻擊法官損法治

「政治犯」說法完全不正確 律政司覆核依法有據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在高等法院上訴庭改判「雙學三丑」即時監禁後,反對派不斷抹黑律政司「政治迫害」,美化三人是「政治犯」,甚至有人肆意侮辱法官。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昨日強調,事件涉及有人違法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所謂「政治犯」的說法完全不正確,而律政司是根據法律和證據提出刑期覆核或上訴,所謂「政治檢控」的指控也是全無理據的。她並對有人無理攻擊法官表示極度遺憾,指出此舉將影響香港的司法獨立及法治精神,是不負責任的,「我不希望有一些無理指控會動搖市民和國際社會對於香港法治精神的信心。」

林鄭月娥昨日傍晚會見記者,主動提到「雙學三丑」案,坦言作為行政長官,見到這麼重要的司法制度受到無理抨擊,一定要出來說話。她首先強調,香港市民的言論、集會、示威、遊行的自由和權利都受到基本法的保障,特區政府會竭盡所能維護市民享有這些自由和權利。

認同行使權利不能違法

不過,「正如在上訴法庭的判詞裡指出,行使這些自由和權利並不是沒有限制的,它亦會受到法律規管,所以如果在表達意見或進行示威的時候發生一些違法行為,亦須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林鄭月娥強調,無論是「反東北示威案」及「雙學三丑案」,涉及的都是違法行為,「所以有些說法指今次的當事人是『被政治迫害』或是所謂『政治犯』,我覺得這個說法是完全不正確,必須要作出這個澄清。」

斥「政治干擾說」無根據

針對反對派質疑律政司司長是次作出的檢控和刑期覆核是「政治檢控」、認為特區政府覆核三人刑期是「趕盡殺絕」,或受到「政治干擾」,林鄭月娥批評這些指控、批評是全無理據的,「律政司已經多次表明,案件無論在檢控或在有裁決之後作出上訴也好,或是刑期覆核也好,都是按照律政司一直沿用的《檢控守則》、適用的法律和證據去進行的。整個決定都是完全從法律方面考慮,絕對是沒有──我再說──絕對是沒有任何政治動機。」

她強調,上訴庭是次接受了律政司申請的覆核,代表了律政司的申請覆核是有法律依據。「這一點非常重要,因為法治精神是香港回歸20年賴以成功的一個重要因素,我不希望有一些無理指控會動搖市民和國際社會對於香港法治精神的信心。」

林鄭月娥強調,要保障市民的自由和權利,或維護法治精神,最重要的元素是司法獨立。她對有部分人不滿是次判刑覆核,而對法院或整個司法機關,或上訴法庭法官作出無理攻擊表示極度遺憾。「我覺得他們傷害的不單是個別法官,亦正影響香港的司法獨立及我們最珍而重之的法治精神。」

她續說,任何指稱法院是次的裁決受到「政治干擾」的言論都是不負責任的,「我留意到大律師公會和律師會都發了聯合聲明,就是正正指出這種指控是完全無理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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