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星太子恐囚12年 韓財閥最重刑

韓國三星電子副會長李在鎔被控向前總統朴槿惠「閨蜜」崔順實行賄,換取政府支持三星子公司合併計劃,韓國檢察部門昨日要求法院判處李在鎔入獄12年。法院將於本月25日宣判,若李在鎔被定罪及監禁12年,將是歷來韓國財閥最高層被判的最長刑期。

49歲的李在鎔被控貪污和隱瞞海外資產等多項罪名,他一直否認控罪。檢方同時尋求同案另外3名被告判囚10年,包括三星前副會長崔志成,最後一名被告則求刑7年。檢方在最後一次聆訊中指出,李在鎔是本案的最終受益人,所有被告與掌權者關係密切,並尋求個人利益。

陳述時聲音顫抖 強忍淚水

李在鎔在最後陳述中表示,他明白自己有很多不足之處,身為企業高層卻疏忽管理,但從未向包括朴槿惠在內的任何人,為三星或他本人謀取好處,對於令外界失望感到遺憾,並為此致歉。李在鎔陳述時聲音顫抖,強忍淚水,其間多次停頓。

李在鎔的代表律師稱,李在鎔藉合併子公司鞏固權力的說法是檢方捏造,指控並不合理,李在鎔捐款後從未尋求任何回報。三星股價昨日收市下跌0.3%。■法新社/路透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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