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網站消息,人社部有關負責人指出,正考慮允許在大陸未就業、未就讀的台、港、澳居民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相關補助由各級財政承擔。
針對台灣同胞關注的在內地參加社會保險相關問題,人社部有關負責人昨日就近期正在研究起草的《台灣香港澳門居民在內地參加社會保險暫行辦法》(《暫行辦法》)相關情況回答記者提問。
負責人表示,《暫行辦法》的制定是為進一步明確和規範台、港、澳居民在內地參加社會保險有關工作,保障在內地居住、就業和就學的台港澳居民社會保險權益。以堅持台、港、澳居民與內地居民享受同等權利,和針對台、港、澳居民實際情況,對相關經辦程序作出便利性的特殊安排,這兩方面為基本原則。
雙重繳費問題有適當安排
負責人說,在大陸未就業、未就讀的台、港、澳居民在大陸比照大陸居民參加社會保險的訴求日益強烈,為減輕其在大陸居住的後顧之憂,促進生活便利化,《暫行辦法》考慮將上述人員納入適用範圍,允許其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相關補助由各級財政承擔。
對於已參保的台灣居民赴陸就業,同時在大陸參保是否有重複參保,增加繳費負擔的情況,負責人稱,《暫行辦法》將會對雙重繳費問題作出適當安排。一方面,將考慮對已在台灣、香港、澳門參加當地相關社會保險並保留社會保險關係的台、港、澳居民,允許其申請不在內地參加部分社會保險險種。另一方面,考慮到兩岸四地正在進行社會保險關係銜接方面的研究,《暫行辦法》將為未來的銜接安排留出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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