朴槿惠露面受查 「命懸」拘捕令

韓國前總統朴槿惠涉嫌干犯濫用職權、受賄及洩露機密等13宗罪名,她昨日以疑犯身份到首爾中央地方檢察廳接受盤問,成為韓國第4名被檢方傳召的前總統。據報假如所有罪名成立,她的最高刑期為入獄45年。檢方準備了逾200條問題,偵訊於當地時間早上10時(香港時間9時)展開,持續14小時。由於朴槿惠已失去總統刑事豁免權,檢方可以隨時申請拘捕令。韓聯社指,朴槿惠否認所有指控。

朴槿惠的主要控罪和受查重點,包括涉嫌與「閨蜜」崔順實合謀,收取三星集團430億韓圜(約2.98億港元)賄款,強迫企業向崔順實控制的財團捐款774億韓圜(約5.37億港元),以及她向崔順實洩露47項國家機密。

簡短聲明「我對國民感抱歉」

朴槿惠自從上周彈劾下台以來,一直在三成洞大宅閉門不出,昨日是首度露面。數百名支持者在大宅外揮舞國旗,目送她乘搭專車前往檢察廳。她在檢察廳外發表簡短聲明,稱「我對國民感到抱歉,會誠懇地配合訊問」,其間神情陰鬱,沒回答記者提問。

午餐紫菜手捲 晚餐僅吃粥

偵訊開始後大約5小時,檢察廳一名官員現身交代最新消息,他沒透露談話內容,僅表示朴槿惠獲兩名律師陪同,她不願錄影盤問過程。到了下午,檢察廳負責人透露,朴槿惠誠實配合檢方調查,結束後可回家。朴槿惠中午有1小時休息時間並用餐,吃過紫菜手捲、壽司及三文治,晚餐只是吃粥。報道指,考慮到調查前總統的特殊性,檢方盡可能一次過結束調查,不再第二次傳召,因此會在進行補充調查和法理研討後,才慎重決定是否申請拘捕。

在朴槿惠各項控罪當中,以受賄罪量刑最重。根據韓國法律,若受賄金額超過1億韓圜(約68.9萬港元),可判處監禁10年以上。曾是法官的共同民主黨議員朴凡桂(譯音)認為,按朴槿惠涉受賄的金額,倘罪成最多是30年刑期,再加上其他各項罪名,合共可判囚45年。另外,檢方曾傳召崔順實、前青瓦台幕僚安鍾範及鄭虎成於昨日接受調查,但3人都以私人理由拒絕。

對於朴槿惠昨日露面的簡短發言,部分首爾市民感到極為不滿,認為她由始至終不肯面對公眾,作出真誠道歉。有人批評她裝作服從檢方調查,實為慫恿支持者繼續為她抗議。5月總統大選熱門、共同民主黨前黨魁文在寅拒絕就案件發表評論,其發言人稱朴槿惠須道出真相,並懇求國民原諒。■路透社/韓國《中央日報》/韓聯社/《韓國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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