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編纂2020年完成

昨日舉行的十二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閉幕會上,民法總則草案以2,782票贊成通過表決,預計在今年10月1日正式實施。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張德江表示,民法總則是編纂民法典的開篇之作,在民法典中起統領性作用,全面系統確定了中國民事活動的基本規定和一般性規則,為編纂民法典奠定了堅實基礎。全國人大要加快推進民法典各分編的編纂工作,確保到2020年形成一部具有中國特色、體現時代精神、反映人民意志的民法典。

醞釀數十年、歷經四次審議並在本次大會期間進行逾100處修改的民法總則草案正式表決通過。張德江表示,民法總則貫徹全面依法治國要求,堅持人民主體地位,堅持從中國國情和實際出發,堅持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總結繼承中國民事法制經驗,適應新形勢新要求,全面系統確定了中國民事活動的基本規定和一般性規則,為編纂民法典奠定了堅實基礎。

侮辱英烈名譽 將擔民事責任

在今年大會期間,民法總則進行的修改包括,將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年齡下限由三審稿中的六周歲,調高至八周歲。此外,在備受關注的見義勇為規定方面,表決稿刪除「救助人因重大過失造成受助人不應有的重大損害的,承擔適當的民事責任」規定,這意味着只要見義勇為,一律不擔責。代表們認為,將有利於培育社會樂於助人的良好社會風尚。

值得一提的是,針對內地多次出現的侮辱英烈名譽等事件,經代表建議,民法總則中增加一條規定: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譽、榮譽,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

民法分則五編 擬明年交人大

這部與國人生活息息相關的重要法律,被認為將令中國法治建設進入新階段。全國政協委員、中國政法大學法學院教授曹義孫在接受訪問時指出,民法總則一方面體現了現代立法精神,另一方面又反映了中國法治模式的特色。從立法目的、基本原則與法律條文多層次強調法律的道德精神,從而落實了法治中國建設的法治與德治相結合原則,為民事權利與行為提供了道德上升的空間。民法總則不僅調整公民的經濟關係、社會交往關係,也意在讓公民成為有美德的人。

依照當前的立法計劃,在民法總則表決通過後,民法典編纂將進入第二階段。立法機關將對原來的物權法、合同法、侵權責任法、婚姻法、繼承法等進行修改,形成民法分則的五編。初步計劃在2018年將這五編的草案提交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然後每一編逐步進行審議修改,形成完善的民法典草案,最後將總則和分則一起提交2020年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審議通過,完成民法典的編纂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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