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市府推行流動商販合法化

洛杉磯市議會在12 日下午的聽證會上正式宣佈,將考慮在大洛杉磯地區推行街頭流動商販合法化。

現時法例規定,洛杉磯政府目前僅允許部份持有許可證的商販在特定區域進行售賣活動,對於無證在街頭出售熱狗、水果等食品或玩具等其他物品,則屬觸犯輕罪行為,而在12 日下午的聽證會上,市議會提出在大洛杉磯地區推行許可證的計劃,這也被看作推動流動商販合法化的一大進步。

如果許可證制度廣泛實施, 今後將會以罰款和沒收許可證的方式來取代輕罪的處罰,這也意味著在城市的商業區和工業區進行街頭售賣是合法的行為。

洛杉磯街頭流動商販運動(The L.A. Street Vendor Campaign)是一個400 個地方企業和65 個組織組成的聯盟,也在12 日召開新聞發佈會,聯盟其中的一名成員Deborah Hyman 表示,洛杉磯將流動商販定罪是非常不合理的,聯盟會努力推動街頭販賣的合法化,確保街頭商販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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