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ber抗議修法質疑重罰司機「開倒車」

台灣「立法院」今日(7日)審查公路法修正案,網釣車平台Uber罰款恐將高達2,500萬元(新台幣,下同,約607萬港元)。Uber亞太區總經理布朗(Mike Brown)昨日訪台並在記者會上稱,這是全球前所未見,與「車輛共享」的創新背道而馳,有「開倒車」之嫌。但是台灣交通主管部門表示會繼續相關修法,沒有理會Uber提出的抗議。

Uber昨日在台北國際中心開記者會,呼籲執政當局開放討論「網絡平台叫車爭議」,布朗與台灣總經理顧立楷出席,希望「車輛共享」能納入法治規範管理。現場也邀請平台上的司機分享經驗與感想。據悉,布朗曾於11月17日向台灣地區領導人蔡英文發出公開信,希望將車輛分享納入法治規管,打造創新驅動的台灣經濟體系。

布朗強調,公路法修正草案將影響台灣超過1萬名的Uber合作司機,這些司機都是一般人,使用這樣的科技能多賺一些收入、貼補家用。Uber在全球超過80個地區營運,在亞洲很多地方也相繼導入新法規。但是在台灣,卻反而有「開倒車」之嫌。

Uber在台灣的運營模式被認定為不合法,「行政院」並研究官方版的Uber,讓各地方自行研議政策後施行,開放各地司機申請成為合作司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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