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金融强监管严监管态势不减,剑指银行违法违规行为的大额罚单频现,彰显金融监管“长牙带刺”、有棱有角。
综合市场机构分析数据来看,今年前五个月,金融监管总局及其派出机构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累计开出1900余张罚单,累计罚没金额超过6亿元(包括对机构和个人的罚单),涉事银行既有国有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城商银行,也有农商银行、农信社、村镇银行等。
《金融时报》记者注意到,在银行被罚的主要违法违规事项中,信贷违规是“重灾区”,涉及贷后管理不到位、贷款“三查”不尽职、信贷资金流向违规等多个方面。除了传统的信贷业务,银行理财产品销售、代销保险以及公司治理领域的违规行为也较为常见。
金融监管总局近日公布了2024年规章立法工作计划,包括拟在今年制定《银行保险机构产品适当性管理办法》《金融机构合规管理办法》《资产管理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拟在今年修订《中国银保监会行政处罚办法》《中国银保监会现场检查办法(试行)》等,释放出加快弥补制度短板弱项、全面提升监管执法效能的信号。
招联首席研究员董希淼在接受《金融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强监管严监管态势将进一步持续和深化,这既是加快建设金融强国的重要内容,也是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重要举措,其中关键是按照中央金融工作会议要求,深入实施“五大监管”。
多数罚单涉及信贷违规
从金融监管总局公布的罚单来看,银行业金融机构被罚的违规事项涉及多个业务领域,其中多数与信贷违规有关,包括信贷资金流向违规、贷款“三查”不尽职、贷后管理不到位、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等多个方面。
5月17日,金融监管总局一次性开出10张罚单,4家金融机构及相关责任人被罚超9000万元,其中,平安银行被开出年内最大单张罚单,被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合计6723.98万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平安银行存在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违规发放并购贷款、流动资金贷款、个人贷款,流动资金贷款、个人贷款用途不合规,授信责任认定后问责不到位等信贷业务违法违规问题。
对此,星图金融研究院副院长薛洪言在接受《金融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信贷业务是银行最核心的业务,一直以来都是银行业合规审查的关键之处。受多种因素影响,近几年,业务部门放贷压力增大,违规操作风险更高,客观上促成了贷款业务罚单占比高的现状。
“信贷业务是银行最基本的业务,笔数多、办理频繁、流程较长,比较容易触及合规方面的问题。对银行而言,贷款资金用途、流向的监控是一个老大难问题。监管部门对相关违规行为进行处罚,有助于银行树立审慎经营理念,依法合规发展业务,更有效地防控信用风险。”董希淼表示。
《金融时报》记者在查询罚单信息时注意到,部分银行被罚事项还涉及虚增存贷款规模的问题,虚增方式包括发放无实际用途的存单质押贷款、利用资金中介虚增存贷款规模、以贷转存滚动办理授信业务等。
薛洪言对《金融时报》记者表示:“此前金融业增加值核算主要参照存贷款增速,金融机构面临较大的‘存贷款双增’考核压力,客观上存在个别时点冲存贷款的现象。同时,一些银行会通过违规手工补息的方式提供高息存款,为客户提供‘低贷高存’套利机会,客观上也虚增了存款,还加大了银行自身经营负担。”
今年一季度,国家统计局对金融业增加值的季度核算方式进行了优化调整。同时,监管部门规范手工补息行为,对当前金融机构盲目扩张规模、非理性竞争经营模式和思维惯性纠偏。薛洪言表示,调整金融业增加值核算口径、规范手工补息,叠加各方对信贷的关注从总量提升转向结构优化,将从根本上消除银行虚增存贷款的土壤,有望大幅缓解资金空转问题,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引导银行机构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
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被重点关注
除了信贷违规,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违法违规也是银行被罚“重灾区”,特别是在农商银行、农信社等中小银行较为高发,涉及关联交易管理不到位、股权股东管理不到位、董监高履职不到位等问题。
金融监管总局在给平安银行开出的前述罚单中也提到了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方面的问题,包括个别高管人员未经任职资格核准实际履职、同一股东实质提名董事超比例、部分岗位绩效薪酬延期支付比例低于监管要求、未按监管规定审查审批重大关联交易等。
股权违规行为是导致金融市场乱象的根源之一,容易造成金融机构股权关系不透明、不规范,干扰金融机构正常运行。近日,金融监管总局向社会公开第六批共18名重大违法违规股东,披露了此类股东入股资金来源不符合监管规定,违规代持银行保险机构股权,隐瞒关联关系、一致行动关系,存在涉黑涉恶等犯罪行为。
“当前,部分银行保险机构股权结构有待优化,股东资质交叉,股东行为不够规范。”董希淼表示,股东股权管理不到位主要表现在:一是所有者缺位问题长期存在,部分中小银行出现“大股东控制”和“内部人控制”等现象;二是部分银行股东资质较差,缺乏长期投资的意愿和能力,关联交易不规范以及存在股权代持问题;三是股东出资不真实,存在虚假出资、资金来源不明、将非自有资金作为入股资金等。
近来,金融监管总局多次强调,将全面强化对银行保险机构股东、实际控制人的穿透审查,聚焦“关键事”“关键人”“关键行为”,严惩违规占用资金、违规关联交易等不法行为,切实提高违法违规成本,维护投资者的合法利益。
部分中小银行公司治理乱象的背后,指向的是信息不透明的问题。薛洪言表示,目前,国内绝大多数中小银行没有上市,在信息审计和信息披露等方面存在短板,信息不透明导致内外部监督受阻,容易引发一系列潜在问题,近几年,关联交易领域的问题尤为突出。应将推动中小银行信息披露透明化、规范化放在重要位置。
谈及如何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资深金融监管政策专家周毅钦对《金融时报》记者表示,有必要继续加大监管和惩处力度,强化对银行机构股东、实际控制人的穿透审查,严惩违规行为,提高违法违规成本。尤其是要看住少数“关键人”,清晰界定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法律责任,建立合理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同时,加强内外部监督管理,通过监管政策和市场力量,并压实外部审计机构责任,推动公司治理相关信息全面、完整、准确披露。
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落在实处
《金融时报》记者梳理罚单信息发现,银行理财销售以及保险代销业务也是监管关注的重点领域,多家银行因为相关违规行为领罚单。例如,台州银行被罚385万元,涉及理财业务未专营管理问题未真实整改;账外提取浮动管理费,并通过对部分理财产品进行回补操作,以调节产品收益率;风险隔离不到位,浮动管理费与理财资金混用于投资;个人信贷资金被挪用于购买理财产品且未及时纠偏等多项违法违规行为。
招商银行北京分行因“代理销售保险承诺收益等欺骗投保人”“诱导投保人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被罚。招商银行台州分行因理财销售人员代理客户在手机APP上购买代销理财产品等多项违法违规行为被罚。
工商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被罚125万元,涉及代理销售保险业务向投保人给予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未按规定向客户披露理财产品项目推荐及管理费并收取相关费用等问题。
事实上,2023年3月1日起施行的《银行保险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办法》中已经明确要求规范银行保险机构经营行为,保护消费者八项基本权利,其中就提到了规范产品设计、信息披露和销售行为,禁止误导性宣传、强制捆绑搭售、不合理收费等行为等。监管要求之下,侵犯消费者权益的乱象仍时有发生,反映出要持续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力度,完善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的体制机制。
董希淼表示,落实金融监管“长牙带刺”、有棱有角,关键是按照中央金融工作会议要求,深入实施“五大监管”。行为监管与审慎监管相对应,更强调对违法违纪行为的检查、处罚,保护好金融消费者权益。从国际金融监管改革趋势看,行为监管日益受到重视与加强。
“在金融服务过程中,消费者与金融机构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是侵害消费者权益事件发生的主要根源,鉴于金融业务持续创新迭代,信息不对称很难被消除,需要通过持续加强金融知识普及教育、强化信息披露和监管监督等方式约束金融机构行为,形成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正向氛围。”薛洪言在采访中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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