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Uber今日將與多間連鎖飲食集團合作,推出「UberEATS」電單車外賣服務,再掀Uber違法爭議。對此,台灣「交通部長」賀陳旦表示,希望Uber認清當局取締的決心,同時強調不會為Uber服務制訂新法。
Uber將於今日宣佈美食外賣服務「UberEATS」在台北啟動的計劃,首波合作夥伴包括茹絲葵牛排、鼎王麻辣鍋等知名餐廳與人氣排隊料理,打出「台北美食.一鍵即享」的口號。
全球已有36城市推相關服務
Uber台灣官網顯示,UberEATS可透過APP一鍵呼叫快速可靠的美食派送服務。UberEATS已在美加、澳洲全球共計36個城市陸續推出,今年新加坡在5月、日本東京於9月也加入UberEATS的行列。
但是,台灣「交通部」一早就表示相關的服務不符合法令要求,一上路就執法。根據11日「三讀」通過的「公路法」修法,為遏止Uber違法經營,未依「公路法」申請核准而經營者,將從現行處5萬元(新台幣,下同)至15萬元,提高至10萬元以上至2,500萬元(約合606萬港元)以下罰款。
賀陳旦稱,Uber提供服務按照台灣現行法規均屬違法,無論客運或貨運,一旦運送確實獲得酬勞,將依法開罰。他表示,Uber並非一定要變成的士行業,相關法令還是有些可以提供類似的服務的客運工作,讓Uber在此之上提供最好的服務,也歡迎業者將軟件與的士業界直接合作。
「交通部長」:當局不會制新法
賀陳旦強調,當局不會為Uber在台灣經營度身訂造新法。他稱,政府曾與Uber溝通,重申包括納管、納稅或客運納保險三者均是絕不可以放過的底線。
不過,台灣「公路總局」坦承,取締Uber相關違法活動難度高。「公路總局」稱,目前,Uber叫車服務的取締通常是監理人員親自叫車,當場抓到違規營業證據;不過,很多監理人員的信用卡在執行取締任務時,都因刷卡付費留下資料,而被Uber鎖定為拒絕戶。
「公路總局」表示,未來會設法取締Uber用電單車外送,但認定上不容易,且易擾民,若由監理人員實際訂餐接受外送方式取締,成本太高,會再研擬取締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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