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委支持銀行發行永續債補充資本:仍待監管細則

(美國商業新聞網)援引香港商報官網 12月25日,金融委辦公室召開專題會議,研究多渠道支持商業銀行補充資本有關問題,推動盡快啟動永續債發行。

  目前,國內銀行業還沒有發行永續債補充資本金的先例,也沒有針對商業銀行發行永續債的監管細則或發行指引。

從監管來看,永續債實際上不是一個獨立的債券品種,而是由企業債、公司債、中期票據、定向工具、金融債等衍生而來的一項直接融資創新產品,具有無固定期限、利息可遞延支付、優化企業報表結構等優點,因此,永續債的發型受到不同監管機構監管。

今年以來,銀行面臨巨大的補充資本壓力,特別是,相對於資本充足率,補充一級資本和核心一級資本的壓力更大。一般來說,銀行可通過IPO、定增、配股、可轉債等補充核心一級資本。但今年以來,股市大幅下行,大部分銀行仍處於破淨狀態,上市銀行唯有向原股東定增一途。銀行也可發行優先股、永續債、無固定期限資本債券補充其他一級資本,這成為今年以來多家銀行補充資本的較多選項。

銀行核心一級資本壓力

根據要求,到2018年末,系統性重要銀行資本充足率、一級資本充足率和核心一級資本充足率分別不得低於11.5%、9.5%和8.5%,其他銀行在這個基礎上分別少1個百分點,即10.5%、8.5%和7.5%。

從上市銀行來看,相對於資本充足率,補充一級資本和核心一級資本的壓力更大。

根據銀行公布的三季報,截至2018年9月末,28家A股上市銀行中,華夏銀行資本充足率、一級資本充足率、核心一級資本充足率墊底,分別為11.82%、9.0%、8.01%。其次為民生銀行,三項監管指標分別為11.89%、9.01%、8.77%。平安銀行的三項監管指標分別為11.71%、9.41%、8.53%。

今年3月、10月,農業銀行、華夏銀行分別公告1000億元、300億元定增方案。8月、10月、11月,工商銀行、中國銀行、寧波銀行分別公告1000億元、1000億元、100億元優先股方案。興業銀行也公布了300億元優先股方案。僅4月、10月,交通銀行、建設銀行公告600億元可轉債、400億元二級資本債方案。

 永續債該怎麼發

國內非金融企業在2013年發行了第一只永續債,2015年後發行規糢快速擴容,年度發行規糢超過3500億,至今,非金融企業發行的永續債存續規糢已接近1.4萬億元,涉及發行人超過400家。

對於銀行業,2018年3月,銀保監會發布《關於進一步支持商業銀行資本工具創新的意見》,提出增加資本工具種類。總結商業銀行發行優先股、減記型二級資本債券的實踐經驗,推動修改有關法律法規,研究完善配套規則,為商業銀行發行無固定期限資本債券、轉股型二級資本債券、含定期轉股條款資本債券和總損失吸收能力債務工具等資本工具創造有利條件。

上述「無固定期限資本債券」,即是永續債。

從境外銀行業永續債經驗看,根據新世紀評級報告,銀行永續債條款一般包含期限永續、利息延遲支付、轉股和減記等內容,國內按照銀監會其他一級資本的合格標準,永續債計入資本項必需明確無固定到期日,不得含有利率調升機制及其他贖回激勵,但這種要求和證券法中「公司債券是股份制公司發行的一種債務契約,公司承諾在未來的特定日期,償還本金並按事先規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表述有差別,這被認為是商業銀行發行永續債在法規和政策上的重要障礙。

在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只對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中期票據等有發行指引,包括中期票據待還餘額不得超過企業淨資產的40%。

在交易所市場,證監會的規定是,可續期公司債券可以面向合格投資者公開發行,也可以非公開發行;累計發行債券餘額不得超過公司淨資產的40%;可續期公司債券上市或掛牌需滿足發行人主體評級和債項評級均達到AA+及以上;公開發行可續期公司債券,累計權益性債券餘額不得超過公司最近一年末淨資產的40%。

發改委對於企業債的發行規定是,累計債券餘額不能超過公司淨資產的40%;連續三年盈利。

新世紀評級認為,和優先股同作為其他一級資本補充工具,預期商業銀行永續債未來還需解決的問題包括商業銀行永續債和優先股之間償還順序誰先誰後,另外永續債如果和可轉債、優先股類似設置轉股條件,還會涉及是上市還是非上市銀行發行,以及轉股後在銀行間債券市場和交易所市場之間轉托管的問題,預期這些問題將在商業銀行永續債融資開閘後逐步得到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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