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通、蘋果中國官司誰能贏?高通先勝一局,蘋果能翻盤嗎

全球芯片巨頭高通公司與與最大客戶蘋果公司持續多年的專利糾紛和官司,一度重挫高通股價,但最近福州中院的一個裁定書讓該訴訟大戰迎來轉機。

福州中院授予了高通針對蘋果公司四家子公司提出的兩個訴中臨時禁令,要求他們立即停止針對高通專利,包括在中國進口銷售和許諾銷售未經授權產品的申請,蘋果隨即申請复議。

第一財經記者獲得的福州中級人民法院民事裁定書顯示,高通公司提出的行為保全申請符合法律規定,裁定包括蘋果電腦貿易(上海)有限公司立即停止進口,銷售侵害涉案專利的侵權產品(7款手機,但不包含由和碩聯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造的產品)等四項主張。此外,該裁定書落款日期為十一月三十日,並稱如果不服本裁定,可在收到裁定書之日起十日內向本院申請复議一次,复議期間不停止裁定的執行。這也意味著,簽收禁令已經生效。

中華全國專利代理人協會會長楊梧在今天國新辦舉行的“改革開放與知識產權事業发展”中外記者見面會上對第一財經記者稱,這是一個很好的信號,(蘋果)一旦在中國獲得禁令,在中國市場受到限制了,那對所有大公司的影響都是非常大的,以後中國會成為世界上一個越來越重要的知識產權訴訟戰場,另外,這樣一個臨時禁令,也說明我們對知識產權的保護以後會更加重視。

蘋果公開表示將通過法院來尋求所有的法律途徑,並稱這些專利並不包括該公司安裝在所有新款iPhone上的最新操作系統。多位業內人士則對第一財經記者說,按照相關規定,臨時禁令並非一審判決,無法上訴。臨時禁令會一直到本案存在生效判決,或者被一審,或是二審法院撤銷臨時禁令。

接近福州中院的一位人士對第一財經記者表示,此案是敏感案件,是由省高院指定到福州中院,最終執行也需要省高院協助。下一步如何執行,目前還未決定。

 臨時禁令意味著更大力度保護知識產權持有人

在知識產權訴訟中,如何在保護創新和公共利益之間保持微妙平衡?數據顯示,中國是全球最大的智能手機市場,也是iPhone代工廠主要所在地。

楊梧說,以前全世界几乎所有重要專利訴訟全部跑到美國去打,因為美國審判的賠償額高,市場大,哪怕兩個几乎不相干的國家、公司都去美國打。但現在到中國來打,說明中國的重要性越來越高了:第一是對中國司法審判的信心,第二是對中國市場的看好。雖然目前我們審判賠償額不是很高,但現在逐年在提高。

國務院反壟斷委員會專家諮詢組成員,最高人民法院知識產權司法保護研究中心學術委員會副主任吳漢東則對第一財經記者表示,並不意外兩個國際大企業的中國公司選擇在中國法院提出訴訟。這個案子目前是一審,(未來)還有二審,雖然不會就個案做點評,但這個案子釋放了很多有趣的信息。

他表示,在法官的眼中,只有知識產權訴訟當事人的區分,有原告被告、權利人義務人的區分,中國、美國、日本的法官都是如此,因此遵循國民待遇原則,對所有的創造主體給予同樣的權利保護,沒有中外國籍之分,沒有大小類型之別,這是法官應秉持的基本立場。第二,中國是一個人口眾多的全球市場,國際企業在中國的投資可以取得最好的回報,同時知識產權的權利人選擇在中國訴訟,“我以為,他們也能得到最公正的判決。”

但該裁定到底如何執行,業內依然還存在疑問。

聯想集團全球法務部知識產權總監陳媛青對第一財經記者表示,據了解,目前這個案子還不是最終的判決結果,一切還得等法院的最終判決。達曉律师事務所高級合夥人林蔚律师就稱,本案只是一個臨時禁令,最終的實體判,估計得等到明年才能開庭。

多位知識產權訴訟領域的律师對第一財經記者說,臨時禁令可能會迫使一方迅速和解,但這個案例最終可能對蘋果實際影響並沒有那麼大。

林蔚說,因為這次高通起訴的不是硬件專利,是軟件專利,蘋果新系統(iOS12)不侵權,只要保證銷售的都是iOS12的,就可以繼續賣了,高通在美國和德國的硬件專利案件的禁令都沒有被支持,因為繞不過去的標准必要專利(SEP)很難被支持禁令。

集佳律师事務所李永波律师認為,一般通過复議推翻臨時禁令的几率不高,但是也有過先例复議成功的,如果有證據證明,涉案專利穩定性沒那麼強,蘋果能拿出強有力的現有技術證據,對高通專利穩定性產生影響的話,對复議就會影響。此外,看到報到說是涉及的是軟件專利的侵權,蘋果或許可以修改一下即可進行規避,但對之前的行為在落入專利權范圍內的話也要承擔責任。

與此案相反的是,今年9月29日,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行政法官托馬斯·潘德(Thomas B. Pender)就蘋果公司與高通公司之前的非標准必要專利侵權的337調查出具了初步決定。該法官雖然在初步決定中認為蘋果產品侵權了高通公司的一項美國專利權(U.S.9,535,490),但少見地基于公共利益因素的考慮,建議ITC不就蘋果產品簽发禁令。

有意思的是,美國法院不給禁令的主要原因就是蘋果在美國市場的佔有率太高,如果用禁令會損害公共利益。

蘇州大學法學院教授李小偉對第一財經記者解釋說,一般來說,臨時禁令有嚴格適用的條件,法官有較大的自由裁量余地,法官需要結合各方因素去評判。“我個人認為,應該謹慎采用。”

  全球官司會如何在中國終結?

蘋果與高通的官司源于2017年初,此次是否會因為監管環境的變化而发生整體性的逆轉,還有待觀察。

一位參與相關進展的知情人士向第一財經記者透露,高通公司在福建中院的動作,只是高通整體訴訟策略的一個部分。

最新進展是,2017年10月,蘋果公司將高通訴至北京知識產權法院,請求法院確認其iPhone和iPad產品不侵害高通公司的三件通信技術標准必要專利。2017年11月起,針對蘋果公司涉嫌專利侵權,高通公司開始在中國市場全面反擊,先後在北京、福州、青島、南京、廣州等多地法院,共計提起了不少于16件專利侵權訴訟。

裁判文書網信息顯示,今年8月,山東高院的一項裁定顯示,蘋果電腦貿易(上海)有限公司、蘋果電子產品商貿(北京)有限公司、蘋果貿易(上海)有限公司、蘋果電子產品商貿(北京)有限公司青島分公司因與被上訴人高通股份有限公司侵害发明專利權糾紛一案,不服中華人民共和國山東省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2018)魯02民初177號之一民事裁定,向本院提起上訴。最終上訴被駁回。

雙方的官司最早发生在2017年1月,蘋果在美國聖地亞哥聯邦法院起訴了高通,稱高通從iPhone的銷售額中抽取份額作為專利授權費的做法是違法的,要求退回近10億美元的專利授權費,而高通否認了指控,反訴蘋果欠其70億美元專利使用費未支付。

2017年,由于與蘋果公司持續发酵的專利糾紛,高通的股價從年初的68美元,重挫至一度低于50美元/股。今年2月5日,有消息稱,蘋果公司可能在下一代iPhone中用英特爾公司的芯片替代高通的芯片。此消息一出,高通股價應聲跌去3%。

最近一段時期,中國正加大力度密集加強對知識產權保護。

國家知識產權局條法司原司長尹新天介紹說,今年的12月5日國務院常務會議通過了專利法第四次修正案的草案,准備提交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據悉,有望在明年得到通過。他說,本次草案中,首先是顯著提高侵犯專利權的損害賠償數額和假冒專利的行政處罰數額,來提高對侵權行為的打擊力度,來提高法律的震懾力。其次是規定被控侵權人在訴訟過程中配合提供相關資料的舉證責任。

© 2018, 免責聲明:* 文章不代表本網立場,如有侵權,請盡快聯繫我們 info@uscommercenews.com * 讀者評論僅代表其個人意見,不代表本網立場。評論不可涉及非法、粗俗、猥褻、歧視,或令人反感的內容,本網有權刪除相關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