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稅金可以抵稅

假如您在國外有銀行存款利息,或者您購買的共同基金裡面有外國股票,這些利息或股息收入都要在您稅表上申報和付稅,可是,往往這些收入已經在國外付了收入稅,您收到的利息或股息時已經被扣除國外收入稅,如何避免在報稅表上再次繳稅呢?

收入已經在國外納稅,該稅金可以成為報稅表上的抵稅額(Tax Credit),填在1040報稅表第51行,用來減低美國的收入稅,便可以避免為海外收入繳納雙重稅金。假如報稅者是單身者,海外收入稅金在$300 以上,或已婚共同報稅者,海外收入稅金在$600以上,便需要填寫1116號報稅表;假如稅金在這個金額以下,則無需填寫1116表格,直接將海外稅金填在1040報稅表便可以了。

報稅時除了將海外稅金作抵稅金額之外,還可以選擇以逐項扣稅(Itemized Deduction),放在Schedule A內申報,但在大多數情況之下,用上述抵稅方式比較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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