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擬擴充流動頻譜展開公眾咨詢

通訊事務管理局就在2020年把3.4–3.7吉赫頻帶由固定衛星服務(衛星服務)重新編配予流動服務的建議,展開公眾諮詢。

根據國際電信聯盟的意見,3.4–3.6吉赫頻帶除可編配予衛星服務外,也可編配作流動服務之用。過去數年,許多先進經濟體系均積極研究把該頻帶用作提供公共流動服務。最近,內地亦表示將於2020年使用該頻帶推出5G服務作商業應用。

在香港,3.4–4.2吉赫頻帶(俗稱C-頻帶)現時指配予衛星服務的空對地線路使用。使用C-頻帶的衛星服務支援多項應用,包括提供非電纜方式對外固定電訊網絡服務、操作自設對外電訊系統、經由衛星電視共用天線系統及單一接收電視系統接收衛星電視節目、出租衛星下行線路容量,以及對衛星進行遙測、追蹤及控制。

通訊局發言人表示:「因應其他經濟體系(尤其是內地)的最新發展,通訊局正積極考慮把C-頻帶的較低部分(即3.4–3.7吉赫頻帶)由衛星服務重新編配予流動服務。為盡量減低在C-頻帶餘下部分(即3.7–4.2吉赫頻帶)操作的衛星服務所受到的干擾,只有在 3.4–3.6吉赫範圍內的200兆赫頻譜會指配作提供公共流動服務之用,在3.6–3.7吉赫範圍內的100兆赫頻譜則會指定為分隔頻帶。」

有意使用建議的3.4–3.6吉赫頻帶提供公共流動服務的網絡營辦商須負責進行適當的糾正工作,以保護已實施所需緩解措施的現有衛星服務系統。由於香港約有一千六百個衛星電視共用天線系統及八十九萬個用戶輸出點,為避免分佈全港的衛星電視共用天線系統廣泛地受到影響,通訊事務管理局辦公室已委聘技術顧問就可行的緩解措施提供建議,務求令衛星電視共用天線系統和未來在C-頻帶內操作的公共流動服務能夠並存。為進一步確保現有衛星地球站能接收到在C-頻帶傳送的遙測、追蹤及控制訊號,可能需要在3.4–3.6吉赫頻帶內操作的公共流動服務設立限制區,以盡量減低這些遙測、追蹤及控制站所受到的干擾。

發言人補充表示,如3.4–3.7吉赫頻帶由衛星服務重新編配予流動服務,通訊局將預先通知所有有關的頻譜受配者,使他們能在頻譜編配更改前作好準備。鑑於內地預計會於2020年在3.4–3.6吉赫頻帶推出5G服務作商業應用,通訊局有意在2018年年初就重新編配頻譜作出決定後,給予受影響的頻譜受配者兩年的預先通知期,令重新編配建議得以在2020年年初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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